四川乐山一宰鸭场私设暗管 污水直排被整改

2017-07-25来源:《乐山日报》文章编辑:小琳评论:[点击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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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们身边的一家宰鸭场,产生的污水及胶粘臭,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大影响,污水到处流……”日前,记者接到犍为县石溪镇前丰村四组村民的反映。事情的真实情况如何?近日,记者前往事发当地进行了调查。
 
  村民担忧宰鸭场污水影响饮用水
 
  村民口中的宰鸭场是位于犍为县石溪镇前丰村四组的天食禽业。7月20日中午,记者来到宰鸭场,只见其处于乐宜高速石溪岷江特大桥下方,场房外两三百米的地方就是岷江。
 
  
距离天食禽业不远处的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标识牌
 
  当天中午,宰鸭场大门敞开,但已经没有进行屠宰作业。村民介绍,“就在昨天,都还在宰鸭子。以往常常是中午1点开始干,每天杀完为止,有时要干到晚上八九点,生意好的时候要杀到凌晨两三点钟。”
 
  谈及该宰鸭场的建设,前丰村四组村民谢贤坤说:“这个宰鸭场建在这里,对我们一点好处也没有。污水排到大河里了,脱鸭毛的沥青臭味很重,顺着风飘很远。”
 
  对于家在宰鸭场下方不远处的张明林一家来说,所受影响更大。“只要在杀鸭子,就要往外放水。以前的污水乱排到旁边的沟里,再流到我们的地里,水很臭,颜色有红的、绿的,受影响的那块地庄稼也种不起来。地下面就是水井,很担心饮用水受影响。”村民张淑琼说。
 
  “这个宰鸭场在修的时候,我们就提出过意见,担心有污染。生产后,饮水问题、胶粘臭都弄得我们很不安心。”村民张明林告诉记者。
 
  现场宰鸭场私设暗管污水直排岷江
 
  
当地村民带领记者找到天食禽业私设的暗管管口
 
  “后来,相关部门要求这个宰鸭场整改,他们便安了暗管把污水排到河里去。”在当地两名村民的带领下,记者从宰鸭场门口顺着一条小路往岷江河边寻去。
 
  “这下面就是埋的污水管道。”“这里因为埋了管子不踏实,地面都下陷了。”沿途,村民一边走一边指着地面向记者介绍。来到岷江河边,一截埋在鹅卵石中的排水管口露了出来,里面不时有水流出。搬开管口周边掩盖的石块,一股臭气扑面而来。
 
  “杀鸭子的血水、洗鸭子的水混在一起往河里排。大都在晚上排放,我们有时到河边耍会闻到臭味的。”村民介绍说。
 
  在听取村民的介绍后,记者进入宰鸭场内,一探究竟。场门口的一滩水泛着绿色,场里停止了屠宰作业,流水线作业的宰杀机械没有运转,工人们在忙着整理装运鸭子的塑料筐。在生产车间的背后,有几个大池子,上面大多用东西遮盖着,池里传出阵阵恶臭。透过其中一口没有覆盖的池子,记者看到,水很脏,在靠近场区沉淀池下方记者发现有排污管存在。
 
  面对记者,宰鸭场管理人员刘福雄称,“是今年4月接手这个宰鸭场的生产,环评手续、营业执照等全部齐全,在建场之时就办好了的。”
 
  当记者问及平时的生产污水怎样处理时,刘福雄表示,“场里有七八个水池,污水储存在池子里,用不了好多水。”当问及排污管是否在用,连接的是哪里时,刘福雄表示,管道在用,连接场里车间用水,包括宰杀鸭子的血水、洗鸭子的水,水具体怎么放出去的并不清楚。
 
  刘福雄表示,“开始生产后,有很多东西不是很完善。”在犍为县环保局出示的一份申请书上,由该宰鸭场业主吴明7月18日递交,称:自查现有500立方米的污水处理池不完善,需要技术改造,准备从2017年7月20日停产进行污水技术改造。
 
  部门已经下达整改通知书
 
 
天食禽业的排污管道
 
  据了解,这家宰鸭场是2016年投产运营的。石溪镇副镇长谢睿沛表示,镇政府从今年5月开始对这家宰鸭场进行了多次检查,检查时发现存在污水乱排的情况,以及杀了鸭子以后的粪便垃圾在场区外乱堆乱放的问题,及时向该宰鸭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随后,记者来到犍为县环保局,了解该宰鸭场的排污问题。犍为县环保局执法大队大队长龙华表示,该宰鸭场没有预处理设施,污水简单沉淀一下就排走了,确确实实存在很大的问题。“此前镇上和兽防站反映那里问题大,业主答应了停产治理,我们电话沟通了,我们想的是,环境问题大家有这个觉悟去整改。”
 
  对于企业私设排污管道,环保部门表示并不知情。随后,犍为县环保局工作人员跟随记者一同来到排污口,对排污口直排入岷江的污水进行了取样送检。根据《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检测结果显示,污水中悬浮物为312mg/L,超过标准限值的5倍以上;化学需氧量218mg/L,超过标准限值3倍以上;氨氮33.95mg/L,超过标准限值2倍以上。
 
  犍为县环保局总工程师廖华安表示,“经过初步核实,该企业设置了暗管,污水排入了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据介绍,该宰鸭场所在的石溪镇前丰村四组是犍为县划定的禁养区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属于环境保护的重点区域。排污问题存在数月,为什么没有得到及时制止?龙华表示:“肯定我们也有监管的缺失,全县这么多畜禽养殖及定点屠宰点,仅仅依靠我们大队几个人的力量确实无法达到全覆盖。”
 
  编后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居民的生活用水取水地,企业置若罔闻,向保护区直排污水的行为必须严惩。在环境保护问题上,类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这样的重点区域,主管部门更需要把工作做在前面,拿出更大的力度,从源头上杜绝这类行为的发生。“执法偏软”、处理问题拖拉、把希望寄托于企业的自觉,并不可取。对此类环境污染行为,只有实行零容忍,及时解决,才能涤清一个地方的环境和发展生态,以杜绝更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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