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立法加强畜禽动物福利保护

2011-04-07来源:本网采编文章编辑:笑笑[点击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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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于4月1日实施,这一《办法》要求畜禽养殖者重视动物福利保护。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局长冯继康介绍说,《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首次将动物福利纳入其中,要求畜禽养殖者按照国家和山东省畜禽养殖技术标准进行饲养,并为其饲养的畜禽提供适当的繁殖条件和生存、生长环境。

  《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还禁止使用食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动物制品废弃物饲喂畜禽,违反这一规定的,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动物福利一般指动物(尤其是受人类控制的)不应受到不必要的痛苦,即使是供人用作食物、工作工具、友伴或研究需要。

  山东是畜牧大省,2010年山东畜牧业产值达1774.5亿元,全年提供畜禽肉类705万吨、蛋类385万吨、奶类272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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