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疫控中心套现993万发福利 原主任被判3年

2016-06-23来源:《长江日报》文章编辑:小琳评论:[点击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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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仅有10名左右职工的事业单位,6年间却建起了近千万元的“小金库”,用来给职工发放奖金和各种福利。武汉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中心前后两任主任栽倒在单位“小金库”上,因私分国家财产罪被分别判刑。武汉市检察院昨日(6月21日)披露这起贪腐案。

  首尝甜头:去库存套现
 
  2007年10月,武汉市动物防疫站更名为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中心。新洲区畜牧兽医局局长齐志文调入防控中心担任主任,成为首任领导。
 
  来到防控中心后,齐志文发现,工资待遇跟他在新洲时差不多,倍感失落。防控中心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所有经费都必须专款专用。齐志文找到副主任陶淑珍,问其能否想点办法,给大家提高待遇。
 
  陶淑珍说,原防疫站有一批政府采购药品,库存在中标单位。齐志文动了心:能不能不提货,直接折算成现金退回来?
 
  两人一起来到中标单位某动物药业公司,商量返款事宜。该公司按他们的要求,将库存药品折算后的十几万资金返到他们指定账户。
 
  第一家谈妥后,齐志文和陶淑珍先后与多家药品供应单位敲定返款事宜。这种“去库存套现”的模式于是形成惯例。据反贪人员介绍,防控中心套取的最大一笔财政资金高达100万元。
 
  多方辟源,再建秘密“小金库”
 
  2007年下半年,齐志文到防控中心任职之前,武汉爆发了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原动物防疫站向一家生物公司借了价值100万元的疫苗投入使用。当时,猪蓝耳病尚未纳入国家强制免疫范围,需地方财政支付疫苗款。
 
  齐志文到任后,积极向市政府申请疫苗款,得到批准。市财政部门将100万元疫苗款支付给该生物公司。2008年初,猪蓝耳病被纳入国家强制免疫范围,省财政部门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又向该生物公司支付了100万元疫苗款。
 
  款项被重复支付,齐志文和陶淑珍找到该生物公司商议返款。对方让齐志文另找一家公司,他们再以技术服务的名义将款项转给该公司。齐志文于是找到同学开办的一家科技公司,三方签订一份虚假的技术合同,生物公司扣除税款后,分两次将近90万元转到了科技公司账上。
 
  这家科技公司的账户也成为防控中心的又一个秘密“小金库”。
 
  “小金库”的另一项资金来源,是冷库租赁费。防控中心有大量药品、疫苗需租用冷库保存,财政部门每年会拨付几万元的租赁费到冷库,但实际上,每年的租赁费仅需2万多元。齐志文和陶淑珍便要冷库将多支付的费用,扣除税款后以现金形式返还防控中心。
 
  沿袭惯例,继任者“开发”新返款单位
 
  2010年4月,章娅琳接任防控中心新一任主任。得知单位有“小金库”,通过几次走访,知道了“小金库”资金来源后,章娅琳没有表示异议和反对,还将这种套取财政资金惯例延续下来。
 
  不仅如此,章娅琳还按照这种模式,另行“开发”了几家新的返款单位。
 
  经查,通过“去库存套现”等方式,从2007年10月至2013年5月,齐志文、章娅琳、陶淑珍3人共非法套取国家财政资金993万余元,将其中654万余元私分给单位职工,齐志文个人实得50万余元,章娅琳个人实得40万余元,陶淑珍个人实得39万余元。
 
  2013年底,齐志文等3人因私分国有资产罪被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期间,3人退出全部赃款。武汉市中级法院判处齐志文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判处章娅琳和陶淑珍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原标题: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中心两任主任被判刑 套取993万发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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