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广东惠州仲恺高新区委员会发布《关于畜禽禁养去内养殖场清理整治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要求畜禽禁养区内养殖场在6月前完成清理、搬迁或关闭。
《通知》内容主要如下。为做好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工作,《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广东养殖环境保护条例》、《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畜禽禁养区的通告》等有关规定,结合仲恺区市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畜禽禁养区清理整治工作。
禁养区范围:陈江、惠环、沥林、潼湖5个镇(街道)
时间:2018年4月16日
要求:位于畜禽禁养区内的养场(养殖小区)在2018年5月31日前进行清理搬迁或关闭,停止养殖活动,并拆除相关设施设备。逾期不履行的,将以发强制拆除或者关闭。
《通知》要求各单位及个人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畜禽养殖场清理整治工作,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式干扰、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违者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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