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切实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日前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公布
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典型案例
详情如下
一、玉溪市新平县农业农村局查处云南宁新农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案
2021年4月15日,玉溪市新平县农业农村局对云南宁新农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扬武镇顺水村北之你小组沃柑基地种植的沃柑进行监督抽查中,发现该批次沃柑样品常规农药苯醚甲环唑残留超标,超过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判定为不合格。2021年5月8日,玉溪市新平县农业农村局派出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21年5月25日,新平县农业农村局依法对云南宁新农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24922.12元,罚款人民币2000.00元,共计26922.12元。
二、红河州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查处杨某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农药案
2021年7月12日,红河州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收到《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案件移送函》,函告: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在长沙县星沙街道办事处松雅西生鲜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发现来自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新哨镇招纳社区上司小组种植的韭菜样品,常规农药啶虫脒残留超标,超过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判定为不合格。2021年7月15日,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进行立案调查,认定当事人存在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农药的事实,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3000.00元整。
三、大理州鹤庆县农业农村局查处鹤庆润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案
2021年5月11日,大理州动物卫生监督所与鹤庆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联合开展养殖环节“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在监督检查时发现鹤庆润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兽药房内存放有9瓶人用药品-甲硝唑氯化钠注射液(其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1021754,规格250m1:0.5g/瓶)。2021年5月17日,鹤庆县农业农村局对涉事主体进行立案调查,查实鹤庆润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生猪养殖过程中违规将人用药品甲硝唑氯化钠注射液用于动物上。2021年5月31日,鹤庆县农业农村局依法对鹤庆润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0000.00元整。
四、临沧市耿马县农业农村局查处陈某某在畜禽产品中使用停用兽药案
2021年5月18日,临沧市耿马县农业农村局对孟定镇河西村下洞井组陈某某养殖的肉鸡进行监督抽查时,发现其肉鸡产品检出停用兽药氧氟沙星。2021年6月16日,耿马县农业农村局派出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查实陈某某在肉鸡养殖过程违法使用停用兽药氧氟沙星。2021年7月15日,耿马县农业农村局依法对陈某某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200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 1372.00元,罚没款合计21372.00元。
五、文山州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查处文山浩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不按国家规定违规使用产蛋禁用兽药案
2021年4月8日,文山州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对文山浩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基地的鸡蛋进行监督抽查时,发现生产的鸡蛋检出产蛋期禁用兽药恩诺沙星,超出了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2021年5月31日,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对文山浩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查实该公司在蛋鸡产蛋期间使用兽药恩诺沙星。2021年6月16日,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依法对文山浩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5000.00元整。
六、普洱市思茅区农业农村局查处周某某使用禁用药品案
2020年8月18日,普洱市思茅区农业农村局对思茅区林土卢山鸡养殖场进行监督抽查时,发现其养殖的肉鸡中检出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停止使用的兽药培氟沙星、氧氟沙星。2020年12月25日,思茅区农业农村局组织执法人员赴现场进行调查,查实林土卢山鸡养殖场周某某在肉鸡养殖过程中使用过停用兽药培氟沙星和氧氟沙星。2021年1月29日,思茅区农业农村局依法对林土卢山鸡养殖场周某某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5000.00元整。
苯醚甲环唑属三唑类农药,为內吸性杀菌剂,广泛用于果树、蔬菜,防治黑星病,黑痘病、白腐病、斑点落叶病、白粉病、褐斑病、锈病、条锈病、赤霉病等。苯醚甲环唑用于防治柑橘上炭疽病,半衰期为7.96~12.65天。相同药效的农药有咪鲜胺、溴菌腈、腈菌唑、吡唑醚菌酯、醚菌酯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中的规定,苯醚甲环唑在柑、橘、橙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均为0.2mg/kg,在除了这3种外的柑橘类水果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6mg/kg。
啶虫脒为新烟碱类农药,具有一定杀螨活性的杀虫剂。广泛用于水稻,蔬菜、果树、茶叶,防治蚜虫、飞虱、蓟马、部分鳞翅目类害虫。啶虫脒用于防治韭菜上蓟马。相同药效的农药有呋虫胺、噻虫嗪、唑虫酰胺、乙基多杀菌素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中的规定,啶虫眯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2mg/kg,在大葱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在洋葱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1mg/kg,在葱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5mg/kg,在青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2mg/kg。
甲硝唑是一种抗生素和抗原虫剂。主要用于治疗或预防厌氧菌引起的系统或局部感染等。2017年10月27日,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公布的致癌物清单中甲硝唑列入2B类致癌物清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中的规定,甲硝唑为允许使用药物,但是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药物。
氧氟沙星是一种人工合成、广谱抗菌的氟喹诺酮类药物。预防和治疗畜禽的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病,对大肠杆菌、克雷白杆菌、沙门氏菌、变形杆菌、绿脓杆菌、嗜血杆菌、多杀性巴氏杆菌、溶血性巴氏杆菌、金葡菌、链球菌等都有杀菌效用。长期摄入喹诺酮类药物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大剂量或长期还可能引起肝损害。氧氟沙星为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停止使用的兽药。
恩诺沙星是一种人工合成、广谱抗菌的氟喹诺酮类药物,代谢产物为环丙沙星。预防和治疗畜禽的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病,对大肠杆菌、克雷白杆菌、沙门氏菌、变形杆菌、绿脓杆菌、嗜血杆菌、多杀性巴氏杆菌、溶血性巴氏杆菌、金葡菌、链球菌等都有杀菌效用。长期摄入喹诺酮类药物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大剂量或长期还可能引起肝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中的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为产蛋期禁用药物,在鸡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1mg/kg,在皮+脂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1mg/kg,在肝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在肾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3mg/kg。
培氟沙星为第三代喹诺酮类抗菌药,有广谱的抗菌作用,其抗菌谱和抗菌活性和氟哌酸类似。通过干扰DNA的复制以及菌体蛋白的合成而发挥抑制或杀灭细菌的作用。对金葡菌具有较强的抗菌作用,对多种革兰阴性菌及耐氨苄青霉素、TMP头孢V号的菌株有非常强的抗菌作用,特别对鸡的大肠杆菌病和沙门氏菌病有治理作用。培氟沙星为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停止使用的兽药。
一周阅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