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P为兽药连锁经营企业创造了有利先机

2012-02-04来源:中牧连锁文章编辑:袁军[点击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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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部于2010年1月15日以第3号令正式发布了《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并于2010年3月1日开始推广施行,要求在此之前已开办的兽药经营企业在2012年3月1日前必须通过GSP认证并依法申领兽药经营许可证。

  预计到2012年月份3月份GSP验收截止时期,广东省会通过5000家左右企业;山东省2009年兽药经营企业有7900多家,到2010年变成了6800多家,预计全省会有4000家左右通过GSP验收;。

  据行业专家预计GSP推行后行业市场会面临重大变革,目前我国有注册的兽药经营企业15万家。经过GSP认证后,预计将减少50%的经销商和零售商,这对净化经营市场,规范从业标准,恢复流通渠道的规范性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同时,农业部的3号令中规定,兽药经营主体必须是企业,具有法人资格企业,个体经营户将无法通过GSP管理的认证,这一规定有利于提高市场进入的门槛,有利于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但也无形中造成了经营成本的增加。

  在国家法律法规日趋完善的背景下,兽药生产企业会转而依托更多的兽药GSP企业代理经营本企业产品或自建GSP门市,具有大体系、大连锁、大协作能力的GSP企业将拥有更大的市场空间。建立兽药行业连锁经营网络品牌,是建立打击假冒伪劣的长效机制、是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流通领域规范发展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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