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与打假杠上 全方位整治

2016-05-27来源:《兽药营销指南》文章编辑:小琳评论:[点击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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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农业部进一步对全国各地兽药生产企业和兽药市场进行了全方位的整治和规范,严厉打击了制假售假的商家,对假兽药产品进行了查处。
 
  重点监控兽药残留、制假售假违法行
 
  对兽药违法添加和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治一批突出问题和隐患,消除行业“潜规则”。加大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加大重点案件公开曝光力度,探索兽药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对失信主体实行重点监管。建立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探索兽药打假举报奖励制度,完善社会监督网络。
 
  同时,还会不断改革完善兽药审批、兽药监管、兽药生产经营和兽药使用管理的各项制度,扎紧防范和化解兽药监管中各种风险的制度笼子,进一步规范兽药研发、生产、经营、进出口和兽药使用等行为,以促进兽药产业健康发展。
 
  兽用疫苗监管进一步加强
 
  疫苗经营企业要严格按照《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依法开展疫苗经营活动。不得经营国家强制免疫兽用疫苗;不得经营未经委托的疫苗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不得违法制售假劣疫苗;不得违法销售临床试验用疫苗;不得违规夸大宣传,误导养殖者。
 
  兽药审查抽样更加严格
 
  要求各兽药生产企业不仅要满足拥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GMP证书的条件,而且还要在企业内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监管,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在原料选择和把控方面,要求企业必须采购有合法来源的原料,原料生产企业要有正规的生产资质和证明文件,有正规的原料采购发票以及原料内控质量标准和自检报告。产品标签应与企业申报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时报送的标签样式一致。
 
  处罚违法行为力度加大
 
  对符合撤销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的,实施撤号、吊证处罚。对鉴别检验不合格的,各检验机构进一步开展检验,确认是否存在改变制剂组方、非法添加其他药物成分等违法行为,为行政处罚提供技术支持。强化兽药GMP、兽药GSP后续监管措施,对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立即上报,依法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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