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违规卖活禽最多可罚3000元

2015-04-02来源:新牧网文章编辑:岛岛[点击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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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深圳决定开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等工作。今日起,福田、罗湖、盐田、南山等4个区全部纳入活禽经营限制区范围,禁止活禽交易,实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2015年7月1日起,宝安、龙岗、光明、坪山、龙华、大鹏新区也将在划定的活禽经营限制区内,禁止活禽交易。

为加快推进生鲜家禽上市,向市民宣传生鲜家禽与禽流感防控知识,市经贸信息委及相关部门于昨日在市民中心餐厅举办生鲜鸡现场烹饪、试吃体验活动,以提升市民对于生鲜禽类的认可度和接受度。据悉,从今日起,深圳市食安局等相关部门,将组织人员对上述四区农批市场及周边地区进行巡视检查,以确保“活禽”按时遁形和“生鲜”顺利登场。

昨日,共有5家较大型的生鲜家禽供应企业参与试吃活动。在生鲜家禽的产品现场展示环节,工作人员为市民介绍各类生鲜家禽烹调方法,用生鲜鸡肉加清水和盐(此外并无其他调料)煮鸡汤供市民免费品尝,并使用生鲜鸡和现宰鸡同时制作白切鸡,设置对照组供市民品鉴。

一位参与现场平常的市民告诉记者,他品尝了鸡汤和鸡肉,觉得生鲜鸡炖汤味道很鲜,白切鸡方面,生鲜鸡和现宰鸡“味道差别不大”。“鸡肉好吃与否和鸡肉本身的品质和烹调水平也有很大关系,这样的对比试吃也只是一个参考。”另一位参与试吃的市民表示,可能会观望一段时间,看生鲜鸡价格变化和品质情况再决定是否用生鲜鸡代替活鸡。

除了早先试点的福田外,罗湖、盐田、南山三区也于今日正式加入活禽经营限制区。昨天是这些区域可销售活禽的最后一天,记者现场走访的情况却不容乐观。在罗湖区水库新村一家大型生活超市三鸟档口,各类活蹦乱跳的土鸡、乌鸡、清远鸡、湛江鸡一应俱全;在该三鸟档外的冷柜中,有已经屠宰、切割、清洗干净并薄膜包装好的各类鸡翅、鸡腿、整鸡等制品。

对于即将开始的活禽禁令,该档口老板表示尚不知情,现场一位选购活鸡的市民也表示并不清楚,表示希望就近保留一些活禽销售点,不然为买活禽跑太远实在不方便。

相比超市这样容易寻找和检查的销售点,隐匿于各类生活区和街道的“跳蚤市场”更加值得关注。在罗湖区爱国路一小区大门外,有一处临时搭建的小档口仍有不少活鸡,鸡笼、灶具等齐全,未见有“歇业”迹象。

针对价格问题,此前已进行生鲜鸡试点的福田区动物防疫监督所相关负责人昨日告诉记者,生鲜鸡上市价格或有小幅度上升,但幅度并不大;同时价格涨落还主要根据市场供求关系而变化。

除了价格,生鲜鸡的口感也令人关注。“生鲜鸡不同于冰冻鸡或冰鲜鸡,它可以最大限度保持鸡肉的口感、风味和营养。” 深圳市经贸信息委现代农业和畜牧兽医处处长郑璇介绍,冰冻或冰鲜鸡是指屠宰后进入零下18℃环境内快速冷冻的鸡,而生鲜鸡是集中屠宰后保持在0℃至4℃的环境内,无论口感还是营养保存上,后者优于前者。

郑璇表示,目前有7家企业向深圳市场供给生鲜禽类,并且市内4处大型批发市场设置了四处代宰点,同时随着限制活禽经营区的逐步扩大,供给数量和禽类种类也会不断扩容。

违反规定销售活禽个人最多罚3000元

据介绍,在此前试点中,福田对于“转行”的活禽商贩安排了专项经费,用于档口改造、购置生鲜设备、专营生鲜家禽奖励、转岗补贴、头三个月经营损失补贴等,共向337家档口发放660多万元各类补贴。

根据去年12月颁布,今年1月15日起施《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在活禽经营限制区内的市场违法从事活禽经营的;在休市期间从事活禽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市场开办者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活禽经营者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在活禽经营市场外从事活禽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根据依照无照经营查处的有关规定处理。

(原标题:深圳四区今天起禁售活禽 买生鲜鸡也OK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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