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阳区3家超市被约谈 冷鲜鸡上架需标明解冻时间

2015-04-17来源:《钱江晚报》文章编辑:岛岛[点击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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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季来临,细菌滋生繁殖加快,给散装食物管理增加了难度。为切实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进一步督促广大经营者提高商品质量意识和服务水平,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4月9日,城西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沃尔玛、大润发、世纪联华等3家大型商贸流通企业进行集体约谈。

  各超市负责人首先观看了杭州相关媒体曝光超市“冷鲜鸡”问题的新闻报道。对照曝光的新闻报道,城西所相关工作人员要求,各超市必须积极自查“冷鲜鸡”等冷冻食品在储存、销售环节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并开展经验交流;同时建议各超市将冷鲜鸡解冻时间(即脱离-18℃冷冻环境的时间)、解冻后的保质期(产品保质期12个月)和冷藏温度均在包装标识上体现,减少管理漏洞,确保明白消费。

  四天过后,笔者跟随城西所执法人员先后走访了沃尔玛、大润发、世纪联华这三家超市,发现这三家超市的工作人员对冷鲜鸡都做了相应的措施,将冷鲜鸡进行了简单的包装,并在简易包装上标明了包装(解冻)时间,保质日期。

  超市的工作人员告诉笔者:“因不能保证当天解冻的冷鲜鸡能够在当天全部销售完,所以,我们对不能销售完且在保质期内的产品进行再次标明解冻(包装)时间示给消费者。”在冷柜上,笔者发现了产品的售价进行了变得,工作人员告诉笔者,因是解冻后再次进行销售,所以对产品进行了相应的打折处理。

  此外,在销售冷鲜鸡的产品的周边还放置了该产品的产品合格证书,让消费者看的明白吃得放心。

  城西所执法人员表示:“在我们检查过程中,通过约谈,超市都比较配合,并做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此外,我们要提醒消费者,这种冷冻产品,主要查看的是解冻日期,因为保质期有18个月或者12个月,意义实际上并不是很大,需要关注的是解冻日期。一旦解冻了之后,原有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意义不是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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