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新疆博湖县监察局、农牧局、审计局、财政局工作人员组成调查核实组,对塔温觉肯乡肉鸭养殖大户陈绳观即将出栏的8000只肉鸭进行了验收,另有近20000只雏鸭正在养殖中。
博湖县委、县人民政府年初制定出台了《博湖县2013年农牧业生产发展资金补贴办法》,县财政拿出扶持资金100万元对家禽养殖进行补贴,其中:养殖1000只以上的肉鸭每只补贴1元。根据补贴办法,由养殖户提出申请,报县农业和畜牧兽医局,并提供销售票据及出栏的检疫合格证明存根,县农业和畜牧兽医局会同监察、审计、财政部门共同审核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补贴。
通过审核验收,杜绝了虚报冒领,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发生,确保补贴资金如实补贴到位,有效促进了畜牧养殖业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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