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文件
农医发[2013]35号
农业部关于开展2013年第九批
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
近日,黑龙江等25个省级兽药监察所报送了2013年9月份兽药监督抽检并经抽样确认的270批假兽药相关信息。其中,非法兽药生产企业6家(附件1),涉及假兽药7批(附件2);合法兽药生产企业确认非该企业生产的假兽药263批(附件3),现予公布。请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按以下要求组织查处。
一、对列入附件1的非法兽药生产企业,要立案排查,捣毁造假窝点和经销渠道。
二、对列入附件2和附件3的假兽药,要立即组织清缴销毁,并对兽药经营单位依法实施处罚。
三、对列入附件3的标称兽药生产企业,要迅速组织核查,发现附件3所列假兽药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
附件:1.非法兽药生产企业名单
2.非法兽药生产企业生产的假兽药汇总表
3.合法兽药生产企业确认非该企业生产的假兽药汇总表
农业部
2013年11月12日
农医发〔2013〕35号.CEB 2013年第9批假兽药查处活动附件.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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