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从嫌疑人集中搜查到的偷盗鸡的时候使用的含有毒药的粮食
近日,山东峄城警方抓获一名盗鸡嫌疑人,一年的时间,这位“偷鸡大盗”偷盗了上千只鸡,涉案价值近7万元左右,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已被刑事拘留。
记者了解到,近日,家住峄城区峨山镇的村民报警称,家中散养的鸡被盗,时隔不久,峨山镇的另一位村民也来报案称他家中的鸡被盗。接到报案后,办案民警立即着手调查,争取尽快破案。办案民警对案发现场进行勘察,走访摸排,调取监控录像,希望找到有效的破案线索。在侦查的过程中办案民警发现,近期,市中区,薛城区等地也发生了类似的偷盗鸡的案件,于是,办案民警对这些案件进行串并调查,终于锁定了犯罪嫌疑人,7月1日将嫌疑人周某在其家中抓获。并现场收缴摩托车1辆,以及周某用来药鸡的“粮食”等作案工具。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从2014年起,周某就开始干起了这一行当,为了方便偷鸡,周某花了6000元钱买了一辆崭新的摩托车,有了偷鸡用的交通工具后,周某又在市面上买来一种毒药,伴以粮食相互浸泡,用来喂食农户散养的鸡群。随后便在周边等待,待鸡死后,将鸡装入准备好的编织袋中拿走,整个操作过程不过两分钟时间。在作案的过程中,周某也曾被人发现过,一旦被发现之后,周某就上演“苦情戏”,跪地苦苦哀求,农户无奈只能让周某离开。
犯罪嫌疑人周某为苍山县尚岩人,今年46岁,因家中儿女即将成家,家境困难,便在峄城区、市中区以及台儿庄区等地对农户家中的散养鸡“下药”,然后去集市上销售,因为没有正当的工作,周某便以这一“行业”当成是他的工作,几乎天天出去,最多的时候可以偷盗20多只鸡,每次出去都会有所收获,得手后,周某便将偷来的鸡以30至50元不等的价格往外销售。
对此,办案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尤其是农村养殖户要加强防范,遇到财产丢失要及时报警,提高法律意识,切实保护好自身利益,以免给犯罪分子提供可乘之机。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已经供述,从去年起至今先后在市中区,薛城区,峄城区以及台儿庄等地作案100余起,获得赃款7万余元,现在,嫌疑人周某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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