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12月20日施行家禽生鲜上市

2015-12-17来源:博亚和讯文章编辑:岛岛[点击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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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在茂名市中心城区实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的通告

  茂府通〔2015〕41号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传染病防控和家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城市公共卫生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6号),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开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15年12月21日起,茂名市中心城区(包括茂南区和电白区,下同)人口密集区域设为活禽经营限制区,禁止活禽交易,实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具体活禽经营限制区域为:茂名市区东至茂名大道,南至站前路,西至小东江,北至官渡路。

  二、茂名市中心城区除现有的活禽批发市场外,不再新设立活禽批发市场,不得限制外地经检疫、检验合格的生鲜家禽产品进入本市市场。

  三、活禽经营限制区内不再设立活禽零售市场,所有农贸(肉菜)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等经营场所禁止鸡、鸭、鹅、肉鸽、鹌鹑以及其他人工饲养可供食用活禽类的经营和屠宰。

  四、在活禽经营限制区,商户应经营符合规定的生鲜家禽产品,确保生鲜家禽产品质量安全。对违反规定的,由各级农业、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商务、卫计、公安、城管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依法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实施家禽集中屠宰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有效措施和手段。请广大市民积极支持、热情参与,自觉抵制非法活禽交易,发现有违反规定非法经营、屠宰活禽和销售不合格家禽产品等行为,请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举报。

  特此通告。

  茂名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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