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9日全国外三元价格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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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29日全国内三元价格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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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29日全国土杂猪价格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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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多块的猪苗买来赚不赚钱?我来教你算账
据悉,目前华南地区的猪苗(文中的猪苗如无特殊标注,均指30斤左右的小猪)价格一路水涨船高,不少已高于700元/头以上,比去年同期每头高出300元以上。据农业部数据,1月第一周全国仔猪平均价格30.81元/公斤,同比上涨58.7%。不少养殖户看好今年的行情,选择积极补栏,导致春节前猪苗价反常攀高。而往年春节前都是相对仔猪价低迷时期。
不同地区的猪苗价格有波动,据南方农村报记者了解,粤西茂名、珠三角佛山分别在710元/头、730元/头左右,江门更是出现了780元的高价位,粤东汕头地区20公斤的猪苗已在820元/头以上,广西在750元/头左右,毗邻汕头的福建猪苗(10公斤)也高达650元/头。总体而言,猪苗价格居高不下,不少受访者认为直接原因是供求关系不平衡。
鹤山是广东猪苗大市,当地母猪养户李峰计算到,目前饲料成本降低到了1.2-1.4元/斤,从出生到230-250斤出栏需600斤饲料,每头猪约为1600元。“对今年行情看好,猪价在8元上下,成本可接受。”
那么猪苗的利润有多少?佛山市三水区威文伯乐猪场江爱珠认为,如果猪苗价格在750元/头,300元的利润比较正常。“如果PSY比较高,管理比较好,成本可以降到390元/头”,汕头市德兴种养实业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姚志鹏则说,若管理不好,成本能达到450元/头以上。
江爱珠认为,现在行情好,补栏需求缺口大,价格自然上涨。另一个原因也是散养户观念的改变,“因为养母猪的亏得太惨,现在很多散养户都直接买猪苗了。”
有养户怕行情突变,近期减少进苗,但仍有养户怕年后猪苗难抢,准备在春节前多买一些。开平市联兴种猪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龚胜初告诉记者,现在一个月能卖1500头猪苗,猪场的猪苗基本能全部卖光,而以前是只能卖一半。
姚志鹏表示,现在行情这么好,“能多卖就卖一些,因为现金流通快”,但广西金陵农牧集团有限公司种猪销售负责人黄超以现在的猪价计算,肉猪出栏平均能赚500-600元/头,“留下猪苗自己养利润更高”,如果现在750元买猪苗,出栏成本就是7.2元/斤。
环保行动中,拆猪场案例解析,什么情况能获赔偿?

在政府“强拆整治”行动中,多数猪农选择了沉默。但也有少数猪农诉诸法律,或通过上访争取自己的权益。
然而此路通吗?
依照规定,对行政处罚不当或有异议的,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途径解决问题。事实却是,猪农将政府诉讼至法院时常遇到不受理,或不立案尴尬境地。
专家指出,当前“民告官”行政诉讼案件中,一些地方法院存在司法不作为和严重的行政干预司法行为。有损司法“公平、公正”的原则。当诉讼无门,猪农上访甚至做出极端举动,将进一步加深矛盾。
案例分析
类似案件 法院判决结果截然不同
案例一:两审政府败诉 猪农获得500万余元赔偿
2006年9月22日,江苏省南通市某区“五城同创”指挥部非法限制了该区某猪场负责人人身自由,没有组织现场公证,未与养猪厂办理物品交接手续对猪场实施了强拆。强拆后,业主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所在区的区政府强拆行为违法,并索赔2720万元。
南通市中院一审认为,“五城同创”指挥部强制拆除生猪养殖厂的行为违法,区政府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南通中院根据生猪养殖场提供的证据,结合其生产规模、生产水平以及设施设备的折旧年限,认定生猪损失为人民币455万余元,屋内其他财产损失为人民币71万余元,两项合计人民币500万余元。因为区政府的强拆行为违法,这500万余元全部由区政府赔偿。而这个判决也创下一个“最”:这是江苏实施《行政诉讼法》以来,确认赔偿数额最高的一起行政诉讼附带赔偿案件。
区政府不服,向省高院提起上诉。省高院二审认为,按法律规定,养猪厂应当举证证明其损失,而区政府有权提供不赔或少赔的证据。养猪厂提供了包括证人、配种记录、生产报表等一系列证据,而区政府对这些证据的真实和合法性均提出异议,但却拿不出充分的证据反驳。省高院据此作出判决:维持原判。(据2010年《现代快报》报道)
案例二:惠州强拆不违法 猪农败诉
惠州市惠城区猪农魏淼的猪场因在惠州市禁养区内,2010年3月29日被政府强拆。事后魏淼提起诉讼,要求认定强拆行为违法,索赔直接经济损失380万元。
惠城区法院一审裁定:根据环保总局颁布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七条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魏淼的猪场位于城区人民政府划定的畜禽禁养区内,猪场权益不具备合法性。为了保护养殖户的利益,惠城区已经给了魏淼等足够的时间让其处理生猪,自行拆除或搬迁。但魏淼无视法律规定和政府通告,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惠城区人民政府可予以拆除。同时,驳回魏淼的其他诉讼请求。
魏淼不服一审判决,向惠州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称:一审对魏淼猪场属违法建设不应保护的事实错误,魏淼猪场的建立早于惠城区禁养区的划定三年多,按法不溯及既往的基本法理,猪场不属于违章建筑,而且被告惠城区提供证据时间超过法定举证期限,按照《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被上诉人应承担补偿的法律责任。惠州中院二审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应予维持。判决驳回魏淼的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魏淼承担。
案例三:强拆违法 猪场不具合法性不予赔偿
因土地征收,增城市新塘镇上嶺村村民猪农吴桓章的猪场,在2009年10月被政府强拆。吴桓章将新塘镇告上法庭,索赔经济损失166300元。
增城法院一审认为:吴桓章未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办理任何报建手续,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增城市违法建设查处规定》,养猪行为是非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吴桓章请求赔偿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其合法权益。因此驳回吴桓章的上诉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六条第四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固定》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判决增城市人民政府因处罚主体不当,拆除行为属行政行为违法。
吴桓章不服判决,进行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以支持,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成立,不予采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受理费由上诉人吴桓章承担。
判案焦点
猪场建筑物合法与否
强拆行所导致的行政诉讼案件,其争议的焦点就是猪场建筑物产权是否合法?是否应该受到法律保护?
法院判决认定,在强拆猪场过程中政府部门确实存在行政违法行为,但因其养猪场是违法建筑,所以不以保护。这种“重实体、轻程序”的判决在法律界引起不小的正义,双方代表围绕猪场建筑物产权是否合法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政府观点:猪场未经报批报建,属违规搭建。
(代表人物惠州市环保局法规科科长黄北新,惠州市惠城区司法局工作人员甘莉)
黄北新:根据1998年底施行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同时根据《环境保护条例》养猪场应经环保部门的环评审批,猪场未报批已经违法。
甘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猪场必须取得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没有即不合法。同时,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在2001年颁布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禁止在禁养区内从事畜禽养殖,政府有权依法整治禁养区内的猪场。《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六十五条规定,猪场建筑物及设施必需取得建设许可证。同时,按照惠州市人民政府发出的《关于划定惠城区畜禽禁养区的通告》,位于禁养区内的猪场都属于非法猪场。
律师观点:适用法律错误 猪场利益应该得到法律保护。
(代表人物:广东华安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江志宏)
江志宏:养猪场未经报建、审批,是一个非法的养猪场,依法应该拆除,这种认定是极其错误的,调整养猪行为的特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依照法理,特殊法优于一般法,此类案件应首先适用畜牧法),并未规定养猪场必需审批、报建,对普通公民来说,法无明文禁止即可行,所以,猪农建造的养猪场不违法,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22条规定从事种畜生产应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但该法同时规定未取得此二证只是由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第六十一条),并没有规定可以由政府强制拆除养猪场。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是国家环保局的一个部门规章,该规章要求养猪规模达到一定数量的养猪场建前要经环评审批,这种规定属行政许可,但该规定在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生效之后即自行废止,《国行政许可法》明文规定:国务院各部委无权设立行政许可。原国家环保局的规章因违法上位法而无效。
2008年《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前,各地早期所建设的大批猪场都没有报建、报批的义务。也就无从谈违法。对猪场实行强制拆,这种操作违法了《物权法》、《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应作出赔偿。退一万步说,政府即使界定农民的猪场是违章建筑,地方政府为了改善城乡环境需要对其进行拆迁,其具体的行政行为的执法依据必须依照法律、法规,或最起码的按照政府的规章作出,更何况,执行拆迁的政府部门并无规章的制定权。
律师评案
法治依照不是法条,而是法理
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永平:法院对政府强拆行为判决,即认定强拆行为违法,但又不予赔偿的判决有点不伦不类,法院未从公平、正义的角度判案,采用各打五十大板一拍两散的方式,实在是有点不符合法律精神,没有给此类的案件一个很好的界定。依法判案分为两部分,一是依照法条,二是依照法理、法治的精神,要遵循公平、正义的法则。并不是套搬法条,这样的执法太生硬。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基本法,《宪法》保护人们的人权、物权和生存权。养猪是农民为了生存所进行的一项必要的生产活动之一。目前我国农民的人均持有耕地量偏少,不从事其他类型的农业生产不足以养家糊口。有很大一部分农民看到了养猪这件既能解决一家几口生计又能为国家解决粮食问题的农业生产活动,于是在自己原来的耕地上纷纷建立起了猪场,进行生猪养殖。按照宪法的精神,国家各级政府应当予以尊重和保护,这样政府与农民之间才能和谐发展。
当然政府为了城市规划和环境建设,整治养殖行为并非不可,但任何行政行为是要付出代价的,而不是盲目套用新法规解决旧问题,如果对猪场进行拆迁那就一定要补偿养殖户损失,和解决养殖户出路问题。
凭借一纸拆迁令,就要求农民即刻抛弃自己养家糊口的工具而不给予任何意义上的补偿,这等于在一定程度上强行剥夺了农民生存的权利。试想法治精神何在?农民如何愿意?不仅如此,有些地方政府对限期内未拆迁的农民养猪场强制拆迁。这实在是野蛮行政,完全违背了宪法精神。如今国家对农业的扶持和补助,已经成为一项长期以来的基本政策。
猪价上涨乏力 持续涨跌调整
据数据研究部数据统计,2016年2月29日全国各省外三元猪均价为18.37元/千克,较昨日基本持平,较上周同期猪价(2月22日)下跌0.03元/千克。
今日全国27省、直辖市范围内,共计13省份猪价上涨,13省份猪价下跌。全国最高价为贵州,较昨日下跌0.02元/千克于19.82元/千克;全国最低价为黑龙江,较昨日上涨0.06元/千克于17.28元/千克。重庆上涨0.15元/千克,河北上涨0.06元/千克,四川上涨0.06元/千克,湖南上涨0.05元/千克,小幅上涨。浙江下跌0.06元/千克,甘肃下跌0.06元/千克,山东下跌0.03元/千克,小幅下跌。广西与昨日持平。
全国猪价涨跌互现。黑龙江8.5-8.6元/斤。浙江跌至9.7-9.8元/斤,较昨日下跌0.03元/斤。天津在8.7-9元/斤。河北主流价涨至8.7-9元/斤。河南在8.9-9.1元/斤,山东主流价8.8-9元/斤。广东9.0-9.1元/斤,福建福州、漳州9.1-9.3元/斤。
需求不佳,市场无实质利好支撑,猪价上涨乏力,周末持续涨跌调整。近期工厂陆续开工,学校开学,集中消费将有所增加,或对猪价有所提振,但三月前好转概率仍较低,或以稳中小幅调整为主。
【近期热点总结】 经过这几天的供需博弈,屠宰企业压价动作继续延续,养殖户方面除了猪病散发地区出栏有所增加,剩下均无恐慌抛售情绪,保持理性出栏的倾向明显。这几日,在消费转淡和需求疲软的趋势下,猪价小幅下调,而且这两天下调范围还有扩大之势,其中局部地区猪价调整幅度较为明显。目前屠宰量不大,企业压价采购,猪价出现小落。但是回看猪价,依旧处于高位阶段。可见市场生猪供应偏紧对猪价的支撑力度较强,跌势只是喊的声音多,实际则降幅不大。而且市场整体可出栏大猪偏紧,对猪价形成一定支撑,猪价调整幅度不会太大。加上需求逐渐稳定,饲料市场暂且变化,因此养殖户的盈利水平保持不变。目前猪价以高位震荡调整为主,行情以小幅回落为主。建议养殖户不抛售、不压栏,选择高价期出栏。
北方猪价整体趋稳,局部跌涨互现,南方地区猪价略有所上调,各省调整幅度在0.05-0.1元/斤,均不是非常明显。目前屠宰企业与猪场可谓是走到了深度博弈的边缘,未来几日屠宰企业压价与猪场挺价现象将更加明显,行情还将继续出现多变现象,养殖户需多留意行情变化。短期内猪价或稳中小幅震荡调整,下游需求有限,猪价或难以持续上涨。提醒广大养殖户继续做好饲养管理并密切关注当地生猪收购价格,及时调整存栏结构,合理安排出栏计划。
对比历史同期,当前猪价处于较高水平,每年三月猪价处于相对的下滑期,但从当前出栏和产能水平较低位来看,预计三月猪价回落空间有限。上周华中猪价滞后上涨的情况下,月初又处于供应缺口期,预计本周可能迎来调升机遇。消费进入平稳期后,看待猪价的再上涨应视为一场机遇,从当前存栏量和养殖户的超积极补栏情绪来看,猪价下跌空间较小,预计本周猪价稳定中微升,局部区域受进口猪冲击可能以稳定为主,进口猪进入将刺激全国生猪调运活跌,南北差价缩小。建议广大养殖同行做好饲养管理,把握盈利机遇,适时适价出栏。
通过改变猪基因编码攻克致命病毒
研究者在与一种致命猪病的斗争当中取得了进展。该团队使用高级遗传学技术来生产对非洲猪瘟具有潜在抵抗力的猪——非洲猪瘟是一种高度传染性疾病,会造成三分之二感染动物死亡。
这些新的猪携带一种通常在疣猪和丛林猪当中才会发现的基因,研究人员认为这种基因可以防止它们因感染而生病。
非洲猪瘟由蜱虫传播。当标准的农场猪被感染的时候,它们会很快发病并死亡,而疣猪和丛林猪感染之后则不会表现任何疾病症状。
这项研究的重点放在猪的一个称为RELA的基因上,它和非洲猪瘟病毒感染有关。该基因会造成免疫系统过度反应,产生毁灭性的影响。
疣猪和丛林猪携带的RELA基因与家猪不同。科学家们认为这个变种——称为等位基因——可能会弱化它们的免疫响应,并能解释为什么它们对非洲猪瘟的抵抗力更强。
爱丁堡大学罗斯林研究所的研究者采用一种基因编辑技术来修改猪基因编码中的字符。通过改变它们的RELA基因中的五个字符,他们就把它转变成了疣猪当中发现的那种等位基因。
这项工作建立在该团队先前的研究工作上,那项研究采用了相似的技术,生产出了基因编码当中有一个字符被改变的猪。这些动物的RELA版本较短。
最新的这项研究标志着,研究者们第一次地采用基因编辑技术成功地掉换了动物的基因编码。
猪的基因编码的所有这些改变在自然当中都有可能自发地发生。科学家们现在会进行对照试验来检测这些基因改变有没有提高猪对该疾病的抵抗力。
非洲猪瘟在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和俄罗斯部分地区呈地方性流行。该疾病在英国从来没有被发现过,尽管最近东欧的暴发引起了畜牧团体的担心,怕它可能会传播。
该研究由罗斯林研究所的科学家们和Sangamo生物科学公司合作完成,发表于《科学报导》杂志。研究由Genus公司和BBSRC(生物技术与生物科学研究理事会)资助。罗斯林研究所由BBSRC提供战略支持。
Bruce Whitelaw教授是爱丁堡大学罗斯林研究所生物开发部的主人,他说:“我们的目标是为全世界的农场猪改进猪的福利,让它们更健康、生产力更强。”
原标题:通过改变猪的基因编码解决致命病毒的尝试
养猪如炒股 一个养猪大王如此形容养猪……
卤猪头、熏烤肉、红烧肉……摆了满满的一桌子,只听强子一声招呼,哥儿几个便开始胡吃海喝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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