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二维码追溯监管体系将建 强化假劣兽药溯源执法
农业部近日发布意见指出,督促企业落实兽药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生物安全管理等规定。全面推进兽药“二维码”标识管理,完善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建立贯穿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各环节,覆盖各品种、全过程的兽药“二维码”追溯监管体系。
意见明确,建立完善兽用疫苗从生产到使用的全程可追溯制度,强化疫苗存储、运输冷链监督管理。完善兽药监督抽检制度,强化假劣兽药的溯源执法。建立健全生产经营企业重点监控制度,实施精准监督检查。加大兽药分类管理制度实施力度,规范兽用处方药销售、使用行为。健全完善兽药不良反应报告制度,保证兽药的安全有效。加大养殖安全用药宣传培训力度,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规范养殖用药行为。
意见还提出,完善兽药行政审批信息系统,构建网上申报平台,逐步实现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全程网络化。完善上下级和同级政府兽药行政许可、监督执法、质量检验信息通报制度,加强对大案、要案、跨区域案件协查、督查力度,依法从重处罚兽药生产经营使用违法行为。
邗江区汊河兽医站开展兽药经营专项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规范兽药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兽药、经营假劣兽药、禁用药物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扬州市邗江区兽药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近期,我站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所有炕坊及苗禽销售摊点开展兽药经营专项检查,通过发放《关于兽药经营的告知书》等方式向辖区内兽药经营场所、炕坊及苗禽销售摊点进行宣传,告知其兽药经营管理的规定及法律责任,使其知法、懂法和守法。重点检查是否经营兽药;经营的兽药中是否有假劣兽药、人用药、原料药、禁用药及兽用生物制品。在检查的同时做好记录,留有痕迹。发现一般性问题,责成当事人限期整改到位;发现违法行为,做好证据收集工作,并立即按规定程序报告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清徐县畜牧局加强兽药安全监管
清徐县畜牧局要求兽药经销站点实行规范化管理,从合法的进货渠道进货,并建立完整的入库出库记录制度,销售台帐记录要求完整,必须登记清楚兽药销售去向,购药者姓名、电话,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追查;库房陈设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规模养殖场户要建立完整的用药记录,并注意药品的休药期,特别是奶牛规模养殖户和蛋鸡规模养殖户,必须使用残留量极少的和无休药期的药品,保证合理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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