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养猪业重要信息汇总

2017-03-09来源:猪易网文章编辑:岛岛[点击复制网址]
|

2017年03月09日全国外三元价格排行榜

单位:(元/公斤 )
区域
分类
排名 省市 2017-03-08 2017-03-07 较昨日
涨跌
较上周
涨跌
东北
25 辽宁省 15.31 15.43 -0.12 -0.65
26 吉林省 15.22 15.47 -0.25 -0.75
28 黑龙江 14.96 14.80 0.16 -0.70
华北
22 北京市 15.66 15.91 -0.25 -0.68
20 天津市 15.76 15.80 -0.04 -0.17
21 河北省 15.70 15.76 -0.06 -0.19
19 山西省 15.88 15.95 -0.07 -0.37
23 内蒙古 15.51 15.61 -0.10 -0.36

华东

13 福建省 16.22 16.34 -0.11 -0.24
5 浙江省 17.21 17.39 -0.18 -0.17
6 江苏省 16.52 16.64 -0.12 -0.42
17 山东省 15.96 15.95 0.01 -0.47
7 安徽省 16.49 16.62 -0.13 -0.36
华中
14 江西省 16.21 16.27 -0.06 -0.15
8 湖北省 16.47 16.54 -0.07 -0.27
18 河南省 15.93 16.01 -0.09 -0.28
9 湖南省 16.47 16.57 -0.11 -0.37
华南
11 广东省 16.33 16.30 0.03 -0.10
10 广西 16.39 16.41 -0.02 -0.20
27 海南省 14.96 14.85 0.11 -0.36
西北
12 陕西省 16.24 16.30 -0.06 -0.25
16 甘肃省 16.05 16.03 0.02 -0.24
15 宁夏 16.12 16.00 0.12 -0.17
24 新疆 15.46 15.49 -0.03 -0.22
西南
3 重庆市 17.25 17.30 -0.05 -0.39
2 四川省 17.36 17.51 -0.15 -0.36
1 云南省 17.45 17.23 0.22 -0.13
4 贵州省 17.25 17.25 0.00 0.00
全国
有1226名信息员
参与本日报价
16.16 16.21 -0.05 -0.29


2017年03月09日全国内三元价格排行榜

单位:(元/公斤 )
区域
分类
排名 省市 2017-03-08 2017-03-07 较昨日
涨跌
较上周
涨跌
东北
22 辽宁省 15.27 15.36 -0.09 -0.65
23 吉林省 15.25 15.47 -0.22 -0.62
25 黑龙江 14.69 14.72 -0.03 -0.94
华北
18 北京市 15.70 15.70 0.00 0.00
21 河北省 15.55 15.53 0.02 -0.24
16 山西省 15.76 15.76 -0.00 -0.39
20 内蒙古 15.58 15.37 0.21 -0.05

华东

14 福建省 15.92 16.09 -0.17 0.04
1 浙江省 17.52 17.48 0.04 -0.11
11 江苏省 16.06 16.22 -0.16 -0.49
19 山东省 15.65 15.70 -0.05 -0.46
9 安徽省 16.12 16.08 0.04 -0.21
华中
10 江西省 16.10 16.03 0.07 -0.22
7 湖北省 16.28 16.34 -0.06 -0.30
17 河南省 15.75 15.80 -0.05 -0.25
6 湖南省 16.57 16.63 -0.06 -0.28
华南
13 广东省 15.94 16.03 -0.10 -0.17
8 广西 16.12 16.13 -0.01 -0.18
26 海南省 14.55 14.68 -0.12 -0.22
西北
12 陕西省 16.04 16.08 -0.04 -0.16
15 甘肃省 15.79 15.85 -0.07 -0.41
24 新疆 15.16 15.39 -0.24 -0.36
西南
2 重庆市 17.27 17.33 -0.07 0.00
5 四川省 16.92 17.14 -0.22 -0.40
4 云南省 17.08 16.77 0.31 0.16
3 贵州省 17.10 17.10 0.00 0.00
全国
有547名信息员
参与本日报价
15.99 16.03 -0.04 -0.21


2017年03月09日全国土杂猪价格排行榜

单位:(元/公斤 )
区域
分类
排名 省市 2017-03-08 2017-03-07 较昨日
涨跌
较上周
涨跌
东北
22 辽宁省 15.06 15.19 -0.13 -0.67
21 吉林省 15.10 15.31 -0.22 -0.69
24 黑龙江 14.56 14.54 0.02 -0.70
华北
19 北京市 15.20 15.20 0.00 0.00
17 河北省 15.27 15.29 -0.01 -0.22
12 山西省 15.53 15.58 -0.05 -0.29
18 内蒙古 15.24 14.60 0.64 0.00

华东

8 福建省 15.88 16.08 -0.20 -0.11
1 浙江省 17.13 17.26 -0.13 -0.37
16 江苏省 15.35 15.53 -0.18 -0.47
20 山东省 15.15 15.19 -0.04 -0.56
11 安徽省 15.55 15.56 -0.01 -0.27
华中
9 江西省 15.78 15.81 -0.03 -0.18
6 湖北省 16.04 16.06 -0.01 -0.09
15 河南省 15.39 15.48 -0.09 -0.36
4 湖南省 16.34 16.39 -0.06 -0.26
华南
13 广东省 15.52 15.59 -0.07 -0.27
7 广西 15.89 15.94 -0.06 -0.07
25 海南省 14.43 14.55 -0.12 -0.57
西北
10 陕西省 15.66 15.67 -0.01 -0.51
14 甘肃省 15.46 15.60 -0.14 -0.37
23 新疆 14.94 15.27 -0.33 -0.31
西南
2 重庆市 16.98 16.96 0.02 0.00
3 四川省 16.50 16.54 -0.04 -0.29
5 云南省 16.32 16.05 0.27 0.47
全国
有514名信息员
参与本日报价
15.61 15.65 -0.04 -0.30


  一头猪注水30斤,长沙县一私屠滥宰窝点被取缔

  3月8日凌晨3点,长沙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行政执法、公安和黄兴镇食安办等部门突击清查,依法取缔了一处藏匿于长沙县黄兴镇车马村大塘组民房内的私屠滥宰窝点。

  记者现场看到,在一间10余平方米的毛坯房内,墙边挂着刚刚屠宰冒着热气的猪肉,里面的猪圈还关着21头待宰的生猪。地上满是猪血、猪内脏、猪毛,散发出阵阵腥臭,卫生环境十分恶劣。

  屋后停着一辆面包车,部分猪肉已经被装车准备运往市内。“这些猪肉均无蓝色检疫印章,是典型的白板肉,存在很大安全隐患。”执法人员戳开猪肉,里面流出不少水,“这些生猪被宰杀后,违法人员趁其心脏还在搏动,插入软管给猪肉注水,一般一头猪可被注水20—30斤,消费者买到这样的猪肉‘水分’多,蒙受不白损失。”

  现场一名姓曾的工作人员称,他和妻子经老乡介绍,来这边做事才一个多月。他只负责屠宰,每天宰杀四五头生猪,作业时间集中在凌晨3点到5点,老板甘某会叫车过来将猪肉运往树木岭市场的摊位。经调查,该屠宰窝点无任何正规手续,涉嫌非法经营,执法人员依法查封了与违法生猪屠宰活动有关的场所、设施,扣押生猪、生猪产品及屠宰工具和设备。现场共查获已屠宰生猪5头,扣押白板肉约415公斤,收缴生猪33OO公斤,接下来县行政执法局三分局将立案调查,查明生猪来源和销售渠道,依法处理。

  “私屠滥宰的生猪未经检验检疫,肉质安全无法保障,且不排除有病死猪、疫情猪的可能,如果流入市场,严重危害广大群众身体健康。”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购买肉类食品时,一定要去正规的市场或超市购买,留意肉身是否有蓝色检疫印章,也可要求商家出具检疫合格证明。


  非禁养区存栏500头,达标排放可奖30万

  近日,记者从福建南安市环保局获悉,《南安市生猪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正式印发,将全面关闭拆除禁养区内排查缺漏、新建、复养及非禁养区内违建养殖场(户),拟保留的173家生猪规模养殖场要抓紧改造,不在拟保留名单内的60家生猪养殖场,须在2017年3月底前制订关闭计划,2017年底前关闭拆除。

  普遍存在粪污处理不到位情况

  根据调查,目前南安生猪存栏33.2万头,东田、金淘、梅山、洪濑等乡镇养猪场数量较多。生猪养殖在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制造了污染。

  “拟拆除的60家生猪养殖场及需要升级改造的173家养殖场普遍存在粪污治理不到位的现象,不能做到排放物达标或零排放的要求。”南安市农业局畜牧站相关负责人说。

  7日,记者跟随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到南安英都镇英溪两岸,作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域,这里还有部分养猪场未关闭。记者看到,一家占地约200多平方米的养猪场离英溪不到500米,有30多头猪,走近便能闻到臭味。

  “这家养猪场起码有六七年,养了这么多头猪,却看不到粪水往哪里排,应该是通过暗管排到溪里。”霞溪村当地村民说,英溪两岸的一些生猪养殖场直接将污水排到溪里,严重污染水环境。

  “这家养猪场多次关闭又复养。虽然有进行污水处理,但粪污处理不到位,未配套全面的环保设施,而且该地处于禁养区。我们前期已跟养殖户沟通,要求他们提前清栏,但今天拆除时却发现还未完成。”英都镇相关负责人说,近期英都镇对沿溪两岸进行摸底排查,发现有2家养猪场位于禁养区。对此,他们将进行全面拆除,杜绝“复养”现象。

  全面关闭拆除禁养区内养殖场

  根据方案,南安将全面关闭拆除禁养区内排查缺漏、新建、复养及非禁养区内违建养殖场(户)。

  对禁养区养殖场(户)要严拆,省环保督察反馈的禁养区内排查缺漏、新建和回潮复养的养殖场(户)须在3月底前全部关闭拆除。日常巡查发现回潮复养、违章新建及扩建的养殖场(户),须及时关闭拆除。

  不在拟保留名单内的60家生猪养殖场,须在3月底前制订关闭计划,2017年底前关闭拆除。此外,存栏250头以下发现有达不到环保要求的生猪养殖场(户),须及时关闭拆除。

  方案指出,要严格控制新建养殖场,严格生猪养殖准入门槛,严格控制生猪养殖总量,对可养区新建生猪养殖场要严批,溪美、柳城、美林、仑苍、码头、九都、康美、丰州、霞美、官桥、水头、石井等镇(街道)一律不得新建生猪养殖场。

  可养区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相关乡镇要严把规划关,须经相关部门依法进行立项、规划、用地、林业、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后,严格按漏缝地面、自动刮粪、自动饲喂、生态种养等标准化、现代化养殖要求规划设计才能开工建设,否则一律依法及时予以拆除。

  拟保留173家养殖场要抓紧改造

  方案指出,要加快推进标准化升级改造,对拟保留的173家生猪规模养殖场要抓紧改造,市农业局和相关乡镇(街道)要加强指导服务和检查督促,落实养殖业主的主体责任。

  对已申报省级项目的养殖场应在5月底前按项目要求完成改造任务,6月底前通过验收;具备申报条件的养殖场应在4月底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10月底前完成改造任务,12月底前通过验收;不具备省级项目条件的养殖场要按环保要求自行改造,存栏1000头以上的养殖场应在10月底前完成改造并通过环保验收,存栏250-1000头的应在12月底前通过环保验收,否则不予享受市级生猪养殖污染防治“以奖代补”政策。

  据了解,非禁养区内存栏250-499头的生猪规模养殖场,于2018年底前经环保验收合格确认为达标排放或者零排放的,市财政按每个场8万元给予奖励,2017年底之前验收合格的,每个场追加奖励2万元。非禁养区内存栏500-1500头的生猪规模养殖场,于2018年底前经环保验收合格确认为零排放或达标排放的,市级财政按照每个场30万元给予奖励,2017年底完成的,追加1万元奖励。

  在2017年底前不改造、未完成改造或改造后仍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一律在2018年6月底前予以关闭,确保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生猪养殖污染防治任务。


  屠企注意啦!黑龙江省建立“黑名单”制度和惩戒退出机制

  今年,黑龙江省将健全畜禽屠宰企业诚信管理体系,推进追溯体系建设,在部分生猪屠宰企业(屠宰生猪50万头以上)实行追溯管理试点。同时建立“黑名单”制度和惩戒退出机制,提升畜禽屠宰企业诚信经营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继续保持全省肉品质量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努力提高黑龙江省外销肉品数量。这是记者从8日全省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据省畜牧兽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黑龙江省将坚持不懈严格监管畜禽屠宰企业,在已开展流通领域肉类产品追溯体系试点建设的哈尔滨市、牡丹江市创新管理,对屠宰生猪50万头以上的部分生猪屠宰企业实行追溯管理试点。并强化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组织开展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严厉打击无证屠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同时创新日常监管方式,实施畜禽屠宰监管痕迹化管理。

  为引导畜禽屠宰行业转型升级,促进屠宰产能调整,黑龙江省将规范屠宰企业准入审批,继续做好屠宰资格审核清理,今年将再压减一批低标准、低水平的屠宰场点。今年黑龙江省将组织开展生猪屠宰场标准化创建,引进先进技术,推进猪肉可追溯体系建设和肉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引导规模屠宰企业延伸产业链,推进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经营。

  记者从省畜禽屠宰管理所了解到,2016年,全省已完成定点屠宰企业摸底和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目前,黑龙江省屠宰行业结构得到优化,全省有生猪定点屠宰企业426家、大牲畜定点屠宰企业147家、禽类定点屠宰企业106家。在426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中,年屠宰量20万头以上的12家,屠宰生猪420万头左右,占比42%;年屠宰量2万头以上的186家,屠宰生猪380万头左右,占比38%;小型厂点228家。全省大中小屠宰企业屠宰生猪数量比例约为2:2:1。


◆鸡病专业网——为行业 尽己任! 建于2005年 领先的行业新媒体服务提供商◆

免责声明:
1、凡注明为其它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
2、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即与本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3、我们努力做到报价信息参考价值最大化,对于报价同一地区可能存在一些浮动差异,建议实单实谈商榷交易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