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区金花乡化解一起经济纠纷 防止“拉鸡不成蚀把米”

2018-12-07来源:四川新闻网文章编辑:灵儿评论:[点击复制网址]
|

  近日,眉山某畜牧公司负责人到金花乡人民政府反映与该公司合作代养鸡苗的金花乡白塔村村民张某阻止其装运成鸡,要求处理,并称若不及时处理将向扫黑除恶办公室投诉举报,且还要召集数名员工到张某鸡场强行拉鸡。

  为了防止该民事纠纷转化为群体性事件或刑事案件,次日,金花乡调委会在白塔村办公室组织双方进行了调处。调解过程中了解到,温氏公司经营模式是与养殖户签订代养协议,由公司提供鸡苗、饲料、疫苗、养殖技术培训及指导,养殖户提供鸡舍、聘请工人并进行日常管理,待鸡上市时,公司在保证平均利润的基础上,按照养殖户每只鸡养成所花费成本给付鸡苗代养费用。

  此次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张某认为2017年年底批次的成鸡代养费用过低,要求公司补偿相应费用后才同意拉鸡,而公司坚持认为自己是按照配料比核算的代养费用,没有理由给予补偿。尽管在调解过程中多次出现对调解方案此方同意、彼方反对的情况,公司还不时表示调处无果便组织人员强行拉鸡,但经过乡、村两级调委会近一天的耐心调解,最终双方同意由公司将鸡拉走并退还张某交纳的保证金5万余元,双方解除合作协议。

  当天,公司已经连夜将张某鸡场中的成鸡全数拉走,而张某也收到了公司退还的保证金。经过调解,一件可能“民转刑”的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及时防止了温氏公司强行拉鸡导致双方受损、“拉鸡不成蚀把米”的结果。


◆鸡病专业网——为行业 尽己任! 建于2005年 领先的行业新媒体服务提供商◆

免责声明:
1、凡注明为其它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
2、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即与本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3、我们努力做到报价信息参考价值最大化,对于报价同一地区可能存在一些浮动差异,建议实单实谈商榷交易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