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蛋中含有甲硝唑成分,一般与养殖户在蛋鸡饲喂过程中的用药有关,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长期食用含有甲硝唑的鸡蛋,人体会产生一定的抗药性,影响身体健康。
日前,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5期),涉及11家经营单位11批次食品不合格,其中,宁波外婆家餐饮有限公司鄞州印象城第三分公司因销售的鸡蛋不合格被罚款1万元。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外婆家餐饮有限公司鄞州印象城第三分公司销售的鸡蛋,抽检项目中甲硝唑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二)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鸡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97.5元;2、罚款10000元。
以及,近日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发布食品安全餐饮环节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9期),内容显示,宁波览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览廷豪生酒店的一批次鸡蛋检出甲硝唑(不得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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