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人泣血!强拆猪场损失500万,上诉7年原定150万补偿款也没了!官方:现在

2025-03-13来源:综合大风新闻、网络整理等文章编辑:灵儿[点击复制网址]
|

  山西大同周先生的养猪场,总体估值在500万元,但是拆迁时,地和猪加一块,只评估了150多万。后来强拆强卖后,钱打给了村账户。

  7年来,周先生多次上诉要求调整补偿金额,但没想到如今补贴没调整,原本赔的150多万也不翼而飞?

  1、又一猪场污染被强拆

  周先生是山西大同人,曾在村内经营着一个规模不小的养猪场,7年前因污染环境被政府职能部门取缔了。2018年4月25日,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经开区)发文,称周先生的养猪场不符合环保手续,要求我4月26日前自行拆除,周先生因不满补贴政策,便未同意拆迁。4月27日晚,经开区和村委会联合对养猪场和其中所有物(猪、设备)采取了强制性措施。4月29日,他在村支书口中得知,他养猪场内的猪已在当晚被送至了屠宰场,设备也被回收了。村委会称经开区会按照3亩的占地面积和454头猪的价格,给予周先生相应的补偿,但未告知具体金额。

  2、不满补偿政策上诉7年未果

  2018年5月,周先生向经开区提起行政复议,但未得到满意的答复。2019年2月,因当年经开区的司法管辖权直接归属于山西朔州中院,他便向山西朔州中院起诉,要求经开区撤销征地公告,并要求经开区补偿500万元并提供一处5亩的安置地块,法院未予完全支持。2021年,因不满判决,周先生又将相关材料寄送至经开区信访局,信访局提供了《大同市经开区恒安街南侧棚户区改造项目地上附属物评估结果明细表》显示:中、大猪按照每斤5.5元,小猪每头350元进行评估,连带地面设备的估值为484225元;建筑面积约1849平方米(约3亩),与其他附属品评估总价共计1019917元。银行付款单显示,2018年4月20日,经开区已将1019917元打至大同市经济技术经开区樊庄村村民委员会。2018年5月21日,经开区已将484225元打至大同市经济技术经开区樊庄村村民委员会。

  周先生说,他的养猪场占地近3亩后期扩建至5亩,场地内除454头猪外,还有搭建好的建筑。“经开区不仅将我5亩的地认定成了3亩,还廉价评估,导致我损失极大。”他此时已得知钱就在村委会账目内,但他没去领,并决定继续和经开区打官司。2022年6月22日,周先生向经开区、大同市规资局邮寄《协调补偿申请书》,经开区未作出回复,大同市规资局未作明确回复。2022年9月14日,周先生将经开区、大同市规资局告向云州区人民法院。此后两年,周先生又以经开区涉嫌强拆为由多次上诉,要求经开区增加对他的补偿金额。2024年5月16日,经大同市云州区人民法院判决,案件再次上诉至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

  3、150万打到村委会7年没领竟没了!

  2025年3月11日,周先生称,经开区7年前打到村账户里的150多万补偿款不翼而飞了。“之前我嫌钱少没领,前村支书一直管着这笔钱,再后来前村支书被抓了。今年,我想要先把那150余万拿到手,却被新上任的村支书告知村账面已经空了。”周先生说,他上诉的钱还没拿到,如今已经到账的150余万也没了,真是叫苦不迭。而樊庄村现任村支书对周先生“存”在村账户内150万余元补偿款,表示完全不知情,属于遗留问题。现任村支书称,村内的账务均是“村账乡管”,如有财务相关的问题只能由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乡级,财务管理方)答复。关于“前村支书被抓”一事,现任村支书说,“听说是因财务问题被抓走的。”是否涉嫌贪污周先生的150余万?他也不清楚具体情况。

  4、职能部门:有钱就会给

  通过联系大同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有工作人员称,账目问题涉及历史遗留问题,不是一两句话能够说清,但这个钱肯定不会不翼而飞。历史遗留问题,是否为前任村支书涉嫌贪污一事?该工作人员表示,事件复杂,前任村支书已被抓获、判刑,具体情况不清楚。对于150余万元的明细,该工作人员说:“这个钱一开始就是要给周先生的,他嫌赔的少,一直没来领,结果后面发生了一些事儿,现在他要领,村上账户没钱。但绝对不会不给他的。”该工作人员强调。

  5、环保行动与养殖户生计的平衡之道

  近年来、因强拆猪场引起的纠纷频发。从官方角度,其首要任务是确保公共健康和环境的长期可持续性。随着社会对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不得不采取严格的措施来处理那些环保不达标的猪场,因此,官方执行法规,进行猪场强拆,是出于对环境保护的迫切需求,以及对公众负责的体现。

  然而,从养殖户的角度来看,这样的强拆行动无疑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和心理压力。许多养殖户可能已经将毕生的积蓄投入到了猪场中,一旦被强拆,他们将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甚至可能失去生计。此外,许多养殖户可能并不完全了解环保法规,或者由于技术和资金的限制,无法完全遵守这些法规。因此,对于养殖户来说,强拆的行动可能被视为过于严厉或不公平。

  为了平衡这两方面的利益,官方和养殖户需要共同努力。官方可以加强环保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帮助养殖户了解并遵守这些法规。同时,也可以为养殖户提供必要的技术和资金支持,帮助他们改善环保设施,减少污染排放。此外,官方还可以建立更完善的补偿机制,确保养殖户在配合环保行动时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

  养殖户也需要提高自身的环保意识,积极学习并遵守环保法规,寻求官方的帮助和支持,共同改善环保设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官方的环保行动和养殖户的生计需求并不是完全对立的。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和合作,才可以找到一种既能保护环境又能保障养殖户利益的解决方案。


◆鸡病专业网——为行业 尽己任! 建于2005年 领先的行业新媒体服务提供商◆

免责声明:
1、凡注明为其它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
2、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即与本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3、我们努力做到报价信息参考价值最大化,对于报价同一地区可能存在一些浮动差异,建议实单实谈商榷交易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