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查获的病死鸡。
从养鸡场专门收来病死鸡,加工处理一番后,转手当完好的白条鸡卖给市内各熟鸡制品店,高价出售。这套手法用了整整5年!
昨日,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宣布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将嫌疑人李某刑事拘留。
2011年2月,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友好派出所社区民警在到社区走访过程中,获得线索:在沈河区令闻街153号某门市房内,经常有一辆牌号为辽A1F512的白色货车贩卖来路不明白条鸡肉,每次送货都遮遮掩掩的,形迹十分可疑。
沈阳警方当即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全力跟踪调查这辆货车的来路。
经过连续几天对其贩运车辆跟踪调查,发现其贩卖量极大,且遍布沈阳各区。主要销售地点为各种熟食加工零售门市。根据这样的情况,民警们将重点锁定在查找贩卖死鸡窝点上。
经过进一步的调查,在沈阳市苏家屯区八一镇附近的这个窝点被警方发现。 3月2日下午3时许,这辆白色小货车又一次出现在友好派出所辖区内,抓捕时机成熟,民警将正在交易白条鸡的李某(男,1974年生人,苏家屯区八一镇村民)抓获。
经讯问,家住苏家屯八一镇的村民李某供述其销售的白条鸡是从苏家屯农村养鸡户手里收来的,“我这些鸡都是病死鸡”。
李某交代称,每当有养鸡户发现自家养殖的鸡有病死的情况,会立即给他打电话,他到其家中收购,按照每斤3元收购,收购后拉到周边打毛厂将鸡煺毛,内脏清空,然后拉到其在苏家屯八一镇的家中用事先预备好的冰柜冷冻存放。
当再有买家向他购买白条鸡时,他就将事先冷冻的病死鸡拿出,泡在一个自制的水泥槽中,等鸡泡好解冻和刚屠宰的鸡没什么区别后,再向市内各销售熟鸡制品店销售,以每斤5元钱的价格进行贩卖。
目前,李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已被沈阳警方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介绍,犯罪嫌疑人李某低价买来的病死鸡多数被一些小市场内的从事鸡肉生意的人买走,于是这些整鸡经过再次“分解”加工后,分别以鸡架、鸡爪子、鸡翅、鸡脖、鸡腿等熏、酱的方式做熟后对外出售,尤其是鸡架生意为最好。警方调查后发现,除了沈阳市的一些小市场里有专人上货外,更有一些商贩专门将这样的劣质的鸡肉制品在一些早市或者街边市场上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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