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严防禽流感等动物传染病 活禽跨省调运须凭“证明”

2013-12-01来源:安徽商报文章编辑:小琳[点击复制网址]
|

  活禽想要进入市场销售,必须由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检疫合格证明;活禽交易市场没有相对独立或者达不到防疫条件,将立即责令整改。29日,记者从安徽省农委获悉,冬春季节是禽流感等动物疾病多发季,从现在起,安徽省将进行严防。

  安徽省农委介绍,根据安徽省H7N9流感监测和风险评估结果,当活禽跨省调运时,要在实验室检测和风险评估基础上,经产地检疫合格的禽群,由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允许在全国范围内流通。对跨省调运的种禽种雏,需严格执行到达报告和隔离观察制度。 “对于在家禽或环境中监测到H7N9流感病毒的养殖场、养殖小区,应立即停止活禽调运交易。严格处置感染禽群,对所有被污染的场所、设施设备等进行彻底消毒至少21天后,经监测评估合格,方可恢复调运和交易。 ”
 
  由于冬春季节是病毒病多发季节,安徽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对活禽交易市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全面督查,对达不到活禽经营区域相对独立和其他防疫要求的,坚决责令整改。此外,活禽市场必须执行准入制度,禽类凭《检疫合格证明》进入市场。交易市场要定期休市和消毒,病死家禽进行无害化处理。


◆鸡病专业网——为行业 尽己任! 建于2005年 领先的行业新媒体服务提供商◆

免责声明:
1、凡注明为其它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
2、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即与本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3、我们努力做到报价信息参考价值最大化,对于报价同一地区可能存在一些浮动差异,建议实单实谈商榷交易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