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频道12月2日讯 11月29日,青岛市教育局召开论证会,发布了《青岛市中小学生营养餐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稿就中小学生营养餐管理规范的定义、分类、质量要求、验证方法、管理要求及责任与监督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这是我市首个对社会公开发布的学生餐营养管理规范。
营养搭配 专(兼)职营养师负责学生餐营养管理
《青岛市中小学生营养餐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按中小学生6岁到8岁、9岁到11岁、12岁到15岁、16岁到18岁的年龄段,将午餐分为A、B、C、D4类,每个年龄段的学生早餐、午餐、晚餐都设定了相应的营养素配比表格。
对于学生餐营养管理方面,《青岛市中小学生营养餐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从主食、菜品、荤素菜等方面作了严格规定,要求主食应多样化,适当调配各种粗粮、杂粮;每周食用豆制品不少于3次;每餐黄绿色蔬菜不少于50%;特别规定荤菜应尽量采用瘦肉,每周以鸡为原料的菜品和油炸食品不得超过一次。
全市中小学食堂应配备专(兼)职营养师负责食品营养管理工作,营养师应严格按照意见稿附录《营养食谱编制原则》制定符合营养要求的食谱。
严控安全 校长是营养餐工作第一责任人
根据《青岛市中小学生营养餐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的要求,安全仍是学生餐工作的重点之一。学生餐食品安全管理应符合《餐饮业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规定,特别要求应设立食品安全控制点,由各中小学校长对学生餐工作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
学校食堂应设立简易实验室,配备农药残留检测仪、中心温度计、表面温度计及亚硝酸盐、瘦肉精、消毒液测试试纸等快速检测设备。对于吃配送餐的学校,配送单位也应当设立实验室,并应每学期一次到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做营养餐的营养指标及食品安全指标检验。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对食品原料及营养餐食品安全指标、营养素指标进行抽检,监督评价食品安全及营养素状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责令整改;情况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高标准 青岛首个学生营养餐管理规范
据《青岛市中小学生营养餐管理规范》制定专家介绍,对于学生营养餐的管理,国家尚没有颁布统一的标准要求,仅重庆市、南京市、大连市对营养餐实行了食谱要求,山东省对学生营养餐提出了营养元素的要求,管理规范制定专家组参照《中国食物营养成分表》对营养素的要求,制定了现发布的、我市首个中小学生营养餐管理规范。(张仕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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