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死鸡混充白条鸡 三无良商贩被判刑

2014-08-26来源:水母网文章编辑:岛岛[点击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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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该无害化处理的病死鸡,却混充白条鸡进了烟台菜市场,最后进了市民的菜篮子。昨日,芝罘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销售病死鸡案,三名无良加工商、销售商联手将病死鸡送进市场销售,短短9个月便获利15万元。

  一份交易单显示,仅2013年12月到2014年1月初,双方便交易9000余斤病死鸡。法庭上,检察机关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提起公诉,三名被告均表示认罪,或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家住牟平区的高某,与屠宰加工活鸡的山东某食品公司长期有收购鸡毛业务的往来。去年年初的一天,高某发现养鸡场运送活鸡到食品公司后,总会有一些病死或闷死的鸡需要处理。按照国家规定,死鸡不能进入加工销售环节,必须进行深坑掩埋、焚烧等无害化处理。头脑灵活的高某,心中生出一条“发财之道”。

  高某通过关系与食品公司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由高某代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敲定货源后,高某购买了脱毛机、粉碎机、速冻机等,开起了加工厂。该食品公司的病死鸡源源不断流进加工厂,由高某雇佣的工人将病死鸡脱毛、粉碎,再速冻成坨,送到冷库储存起来。“一开始,我只想到了把病死鸡加工处理后,销售给外地的养貂户,利润比较低。”高某在法庭上供述,后来不少人找他要加工好的病死鸡。在利益的驱使下,高某动起了歪心思。他在烟台某批发市场,联系了一个经销商王某,双方达成销售病死鸡协议:由高某供应处理好的病死鸡,整鸡每斤2.5元到3元,鸡肉每斤4元。

  从2013年5月至2014年1月间,高某让工人从病死鸡中捡出一些成色较好的、颜色不深的,进行脱毛加工,处理干净后加以冷冻,最后运送到王某处进行销售。据高某供述,病死鸡由他和他老婆申某或他安排的工人直接送到王某位于批发市场冷库里,一般都是在晚上8点左右进行。“一般每次送400斤左右的病死鸡,一个月送十来次,中间停过几个月。”负责送鸡的工人在法庭上供述,“老板的生意越做越红火,货源紧张时,还从其他地方拉过病死鸡。”这些经加工处理的病死鸡,基本全部卖给了王某。

  市场上正常的白条鸡进价每斤4.2元,鸡肉进价每斤5元钱,都有检疫证,由正规厂家发货。因为高某售价便宜,王某一开始就知道他的鸡有问题,是残鸡。残鸡是行业内的说法,是病死鸡以及其他不符合屠宰要求的鸡的统称。“因为获利丰厚,就不管不顾地干下去了,直到案发。”王某供述。案发后,公安机关查获高某、申某销售给王某的病死鸡数量记录单据一宗。该单据显示,从2013年12月到2014年1月初,双方共交易9000余斤病死鸡。高某夫妇主动向公安机关交纳非法获利的10万元,王某主动交纳非法获利5万元。

  8月25日,芝罘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法庭上,公诉机关指控三名被告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各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上午11时40分,审判长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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