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晚报:扬州首划畜禽"禁养区""限养区"

2014-11-19来源:《扬州晚报》文章编辑:岛岛[点击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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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江苏扬州市首推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规范,将在全市(包括县市区)划分“禁养区”、“限养区”和“非限养区”。2016年底前原则上实现禁养区内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部关闭。2018年底限养区内各类畜禽养殖粪便及污水资源化利用率达95%以上。

  2014年1月1日起,《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正式施行,快速推动各地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多省市加速划定"禁、限养区",推动禁养区的关、停、转、迁等工作,对于养殖业污染治理的短期效果最为显著,也成为目前各地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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