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东莞市将正式启动家禽集中屠宰试点。为配合该项工作,东莞市发改局近日正式发出通知,明确家禽集中屠宰和冷链配送相关收费管理标准,其中,禽、兔、鸟类屠宰检疫费,每只收费标准为0.1元。
7月1日起,莞城、东城、南城、万江四个街道五环路以内区域的农贸(肉菜)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等各类经营场所,将禁止鸡、鸭、鹅、肉鸽、鹤鹑以及其他人工饲养可供食用活禽类的经营和屠宰。
按照东莞市政府统一部署,东莞将在莞城、东城、南城、万江四个街道实施区域内现有农贸(肉菜)市场分别确认保留1个可零售经营活禽的农贸(肉菜)市场。而活禽上市模式分为两类。一是由定点屠宰企业或家禽批发市场屠宰点直接配送,二是由生鲜家禽产品经营户委托定点屠宰企业或家禽批发市场屠宰点屠宰后上市。
为规范全市家禽集中屠宰和冷链配送收费行为,顺利推进东莞家禽集中屠宰试点工作,结合全市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的运作模式和省内试点城市的做法,市发改局制定出台了《关于东莞家禽集中屠宰和冷链配送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 东发改〔2015〕157号》(以下简称“通知”)
按照通知,家禽集中屠宰加工服务费和家禽肉品冷链配送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委托双方根据服务成本、数量规模、服务内容等情况协商确定。
通知同时明确,屠宰检疫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02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禽、兔、鸟类每只0.1元;对日屠宰量10000只(含)、50000只(含)、100000只(含)的,屠宰检疫费分别按不高于规定标准的60%、40%、20%计收。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目前对小微企业免征。
通知还要求,屠宰检疫单位要到申领《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实行收费公示。各家禽定点屠宰企业和家禽肉品配送企业要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6月25日后东莞将吃不到活鸡?
从6月25日起,在东莞主城区范围(具体为莞城、东城、南城、万江四个街道环城路以内区域)的农贸(肉菜)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等各类经营场所,禁止鸡、鸭、鹅、肉鸽、鹌鹑以及其他人工饲养可供食用活禽类的经营和屠宰(市政府审定的活禽零售市场和集中屠宰场(点)的活禽经营、屠宰行为除外),实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两种配送模式同时试行:定点屠宰企业或家禽批发市场屠宰点直接配送,以及由生鲜家禽产品经营户,委托定点屠宰企业或家禽批发市场屠宰点屠宰后上市。
市政府近日向各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下发了《东莞市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方案》,建立家禽及禽肉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这个方案大概有几点和我们相关。
市农业局有关负责人说:市场活禽经营档口将于5月27日前,拆除鸡笼、脱毛机等活禽储存、屠宰设备,6月10日做好冷链销售准备。集中屠宰企业(点)于6月12日开始第一次冷链配送,确保6月25日起,东莞全面推行生鲜家禽产品上市销售。
对生鲜家禽产品经营者的卫生安全要求是:应当持《营业执照》经营;保证销售的生鲜家禽产品符合《鲜、冻禽产品》的要求;不得销售来源不明、腐坏变质、有毒及其他有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家禽产品;建立进货验收、台帐登记制度,向供货商索取销售凭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农业部门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产品来源进行核查。
生鲜家禽产品经营和活禽零售经营从业人员,应当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必要时还要接受临时检查。凡患有《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相关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生鲜家禽产品销售。
一周阅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