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余吨走私冻肉销往全国、部分“肉龄”甚至达40年的新闻再度引发人们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24日,在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上,广州市人大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执法检查组副组长杨杰锋报告了检查广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情况。他表示,广州市食品源头广、外来食品占比大,广州口岸进口食品占全国20%,销售到本市的达50%以上,应重视进口食品检验监管工作,加大对外来食品风险评估和检查检验力度。
现状:169个街镇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所
杨杰锋介绍,近年来,广州全市没有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和原发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法律实施情况较好。
2014年,广州市政府加快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理顺部门职责关系,优化资源配置。重新组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市经贸委划入酒类流通市场监管职责,从市工商局划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从市质监局划入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屠宰监管职责从市工商局划入市农业局。广州还加强了基层监管力量,在全市169个街镇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所,推进监管重心下移。随着职能转移,相应的人员、编制也进行了划转,改变了食品安全“九龙治水”的旧格局,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各环节实施统一监管。
广州还在食品安全检验监测、应急机制建设上加大投入,构建食品安全防范体系。成立了全省唯一的市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中心,对食品安全进行风险管理,根据风险不同确定监管等级,合理调整巡查频次和抽检次数。据统计,2014年,种养殖环节检测农产品145万批次(含速测),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共监督抽检食品17782批次,全市各类食品整体合格率达96.4%。截至2015年第一季度,全市共有2388间学校食堂安装了食品安全视频监控系统。
问题:51家屠宰场大部分条件差、规模小
杨杰锋也指出目前广州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他表示,街镇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办公用房、执法车辆、人员编制有的尚未落实到位;内部的管理制度、执法规范等方面亟待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基层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同时,食品检验工作水平仍需加强。“市、区食品检验评估技术体系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防范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的能力不足。在暗访中发现食品检验标准体系不完善,对部分食品、指标的监督检查无据可依;食品抽检程序繁琐,信息数据上报与处理方式复杂,影响了执法效率;部分超市、市场配置的检测场所卫生条件较差、仪器破旧,日常检验制度不落实等。”
杨杰锋还表示,部分食品企业存在较严重食品安全隐患,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自律意识有待加强。一些为中小学校集体配餐的企业,外部卫生环境较差、人员洗手清洁设施未达到规定要求、人员和食物未分流进入备餐间等。在餐饮服务企业不同程度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如餐具未经消毒、后厨卫生环境差、人与库房混居、食品添加剂未按规定管理、餐厨垃圾和废弃物未密闭和及时清理等。
他指出,生猪屠宰行业集约化程度不高,全市屠宰场多达51家,大部分生产条件较差、规模小,肉品质量难以保证。外来食品种类多、数量大、集散速度快,完整的食品溯源体系尚未建立,增加了食品安全管理的难度,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
应对: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今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食品安全法加重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行政和民事法律责任,体现了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来保障食品安全的工作要求。
杨杰锋表示,广州要始终保持严惩重处的高压态势,充分运用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赋予的法律武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完善部门联动和行政司法衔接机制,有效解决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等问题,切实保障市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他还在报告中提到,广州市食品源头广、外来食品占比大,广州口岸进口食品占全国20%,销售到本市的达50%以上,应重视进口食品检验监管工作,加大对外来食品风险评估和检查检验力度,支持广州口岸进出口食品安全实验室建设。
杨杰锋表示,广州应该加快推进生猪屠宰场选址建设,整合小型、分散、生产条件差的屠宰企业,提升屠宰规模化、现代化水平。加强对餐饮服务业的监督巡查,对非法使用“潲水油”、假冒伪劣原料、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对学校食堂和为中小学集中配餐企业实施重点监管。针对消费量大、安全隐患多的重点产品、重点区域进行专项治理,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
开展生猪专项整治行动 若发现违法可举报
近日,记者从莱芜市畜牧兽医局获悉,自今年6月至2016年4月,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包括动员部署、集中排查和全面整治等5个阶段。我市将督促屠宰企业落实生猪进厂检查登记、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自检等制度,落实肉品质量安全控制措施。督促屠宰企业落实屠宰台账制度,如实记录屠宰生猪来源、数量、屠宰日期、检疫检验证号、销售去向和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情况,切实做到屠宰全过程痕迹化管理。监督屠宰企业及时对病害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强化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经费管理。对生猪屠宰环节注水或注入“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质进行全面抽检、排查。严格检查屠宰企业“瘦肉精”检测记录凭证,对每年“瘦肉精”抽检任务中阳性率高的地区或屠宰场点,要进行重点监控、提高抽检比例。快速筛查出的阳性样品要及时予以确证,对确证含有“瘦肉精”的涉案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相关部门将对城乡结合部、私屠滥宰集中专业户和肉食品加工集中区域等地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违法生猪屠宰企业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还将适时向社会和媒体公布查办的生猪屠宰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为及时发现和处置屠宰环节食品安全事件,我市设立的生猪屠宰违法行为举报电话为:5621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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