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州清退低端养殖业 指导价格30%以上补偿

2017-06-14来源:新禽况文章编辑:小琳[点击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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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都地区作为全国的示范点,环保处理方式也可以作为借鉴。近日,北京通州发布公文,清退低端养殖业和禁养区内养殖场,指导价格30%以上补偿。那么看看此次清退的范围和补偿措施有哪些,心里有个底,希望全国其他地区也有较好的补偿措施。



  根据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有关任务要求,以保护水资源环境、大气环境、生态环境为宗旨,完成我区低端养殖业、禁养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退出工作。

  清退范围
 
  1、禁养区内已完成畜禽清退的规模养殖场。
 
  2、主要河流流域500米范围内,国家级考核断面3公里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
 
  3、低端养殖业范围内的畜禽养殖业。
 
  “小、散、低、污”、无照经营、异地经营、超范围经营、违法经营的养殖场、养殖户。
 
  动物防疫检疫不合格的养殖场、养殖户。
 
  动物粪污废水直排且未处理,达不到环保排放标准的养殖场、养殖户。
 
  未在区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养殖场、养殖户。
 
  已在区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养殖场,不符合环保和动物卫生防疫要求、粪污废水直排、排放不达标、存在改变养殖用途等情况的养殖场。
 
  4、已列入2017年可实施的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养殖场、养殖户,畜禽清退按照本方案执行;相关地上物、土地补偿标准及退出时间等按照属地棚户区改造方案实施,不适用本方案。
 
  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全区禁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退出工作;完成全区低端养殖业散养户、养殖大户、规模养殖场的畜禽清退工作。
 
  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全区低端养殖业散养户、养殖大户、规模养殖场全部退出工作。
 
  补偿补助办法
 
  禁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1、畜禽补偿标准:参照北京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公布的《2017年5月至2018年4月猪、牛、羊、禽等动物强制扑杀补偿基准指导价格表》指导价格的30%给予补偿。
 
  2。地上物腾退补偿补助:由专业评估公司对禁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地上物面积、房屋、相关设施等进行评估,被腾退养殖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所有地上物的拆除、搬迁腾退工作,根据评估情况给予补偿补助。
 
  3。一次性停产停业补助:按照《通州区低端养殖业及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退出停产停业补助标准》给予被腾退养殖场停产停业补助费。




 
  北京通州畜禽指导价格表,比市场低,但好歹要是有补偿的
 
  低端养殖业
 
  散养户
 
  给予散养户补偿:参照北京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公布的《2017年5月至2018年4月猪、牛、羊、禽等动物强制扑杀补偿基准指导价格表》指导价格的100%给予补偿,散养户自行完成畜禽清退和养殖设施设备的拆除工作。
 
  养殖大户
 
  养殖规模较大(猪存栏500头以上,牛存栏200头以上,羊存栏200头以上,禽类存栏3000只以上),但手续不完整的养殖户。
 
  (1)畜禽清退补偿:标准参照北京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公布的《2017年5月至2018年4月猪、牛、羊、禽等动物强制扑杀补偿基准指导价格表》指导价格的30%给予补偿。
 
  (2)地上物腾退补偿补助:由专业评估公司对养殖大户地上物面积、房屋、相关设施等进行评估,被腾退养殖大户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所有地上物的拆除、搬迁腾退工作,根据评估情况给予补偿补助。
 
  规模养殖场
 
  已在区农业局登记的养殖场及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备案养殖场。
 
  (1)畜禽清退补偿:畜禽补偿标准参照北京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公布的《2017年5月至2018年4月猪、牛、羊、禽等动物强制扑杀补偿基准指导价格表》指导价格的30%给予补偿。
 
  (2)地上物腾退补偿补助:由专业评估公司对规模养殖场地上物面积、房屋、相关设施等进行评估,被腾退养殖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所有地上物的拆除、搬迁腾退工作,根据评估情况给予补偿补助。
 
  (3)一次性停产停业补助:按照《通州区低端养殖业及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退出停产停业补助标准》给予被腾退养殖场停产停业补助费。
 
  链接:禁限养区早有法律规定
 
  2001年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第七条 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
 
  (一)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
 
  (二)城市和城镇中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地区;
 
  (三)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
 
  (四)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
 
  本办法颁布前已建成的、地处上述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场应限期搬迁或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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