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取暖,台州一农场主和2万只鸡中毒身亡!

2018-06-07来源:掌上黄岩文章编辑:小琳评论:[点击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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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鸡苗送饲养设备,成品鸡还能包回购,这本是一桩双赢的买卖,结果农场主老徐把命赔进去了。春节前,因为擅用未安装好的保温炉,老徐不幸一氧化碳中毒身亡。供货商是否要为这起意外事故担责?
 
  5月29日,台州黄岩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侵权责任纠纷案,判决用户自担主责七成,供货商未尽告知义务酌情担责三成。
 
  三年前,老徐开办了一家农场。今年1月21日,老徐与江苏睢宁一家孵化中心签订了一份苗禽买卖协议。双方约定,老徐向孵化中心购买鸡苗,孵化中心则向老徐回购成品鸡,同时免费提供一系列设备。
 
  2月1日,孵化中心指派工作人员将鸡棚、水槽、料槽、温炉等设备运送至老徐农场,随后搭建了鸡棚等设施。但是,保温炉(系燃煤碳供暖)及其排烟管道尚未安装完毕。
 
  2月5日,孵化中心将鸡苗发送过来。时值二月,天气寒冷,老徐担心鸡苗受冻,就将还没安装完毕的保温炉生火取暖。不料意外发生了,老徐一氧化碳中毒身亡,2万只鸡苗也无一幸存。
 
  事故发生后,女儿小徐悲痛难忍。她认为,父亲缺乏安全意识导致中毒身亡,虽然有一定的过错,但是孵化中心盲目发送鸡苗,指派的工作人员未及时安装好鸡棚、保温炉的排烟设施,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小徐向孵化中心讨说法,要求孵化中心为此担责。
 
  孵化中心称,协议里写明了免费提供鸡棚、水槽、料槽、温炉等,但并不包括安装服务。派送的人员仅是孵化中心的业务员,并不是设备安装人员。老徐在养鸡过程中使用设备不当导致身亡,与孵化中心并无关联性。
 
  双方争执不下,赔偿事宜协调无果。4月8日,小徐将孵化中心告上法庭,索赔因老徐死亡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共计95.2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5万元。
 
  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老徐对自身的死亡承担七成责任,孵化中心承担三成过错责任,需赔偿老徐死亡造成的合理损失的30%,即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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