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水:猪场遭人断水电损失30余万元 警方只罚500元了事

2018-09-10来源:河南广播电视台法治频道《法治现场》文章编辑:小琳评论:[点击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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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嫌损坏公私财物的案件,警方拍照后应依法予以价格评估,然后根据案值的大小,办理案件。商水的郭女士说,她无缘无故被人打了一顿,养猪场也受到破坏,但警方罚了打人者500元后便结案了,砸猪场一事却没得到处理。这让郭大姐感到很不理解。

  去年6月13日,对于商水县魏集镇的郭女士来说是个窝心的日子。这一天,她的养猪场被人切断了水电,导致180多头猪死亡,损失多达30余万元。

  郭女士的养猪场为何遭人破坏,事情还得从一份判决书说起。2002年,村支书李某以个人名义向郭女士的大哥借款1万多元,用于整修村里的道路。

  但路修好之后,钱却迟迟没还。于是,郭女士的大哥将村支书及村委会告上了法庭。经过审理后,法院最终判决村委会还款。

  村支书李某为何说对方是在找事呢?原来,在法院判决之后,村委会没有及时还款。所以,郭女士的大哥就将一份举报信发到了网上。

  郭女士说,6月13日下午,她听到村支书一家人在叫骂,便出来理论。结果反被村支书的儿子打了一顿。

  郭女士说,随后,村支书的儿子来到养猪场,将电源切断,水管砸断。

  看到母亲被打伤,郭女士的儿子赶紧将她送到了医院,就没再顾上养猪场的事。

  而警方的调查处理意见,让郭女士和家人不能接受。

  不过,村支书却有不同看法。他说,养猪场当初是他卖给郭大姐的,但硬件设施仍归自己所有。

  郭女士的儿子告诉记者,村里确实曾经切断了水电,不让他们使用。但后来,他们自己又建了水井。而这次被砸坏的,就是郭女士家自己的水井。

  郭女士的儿子说,当时警方已经确认,被砸的是他们家的财产,并在现场拍了照片。但随后不仅没有处理,也没有做价值评估。

  警方为何没有对受损财产进行价值评估呢?记者随后来到魏集派出所了解情况。

  当时的办案民警已经调离了岗位,记者随后电话联系了他。这位民警说,之所以没有做价值评估,是因为当事人没要求。

  王明伟 栏目法律顾问 河南荣康律师事务所 主任:

  本案中李某殴打郭某,以及到郭某的猪场对猪场的生产资料故意损坏的行为,应该是两个法律行为。那么对于此故意损坏财物的行为,公安机关在郭某报案以后应该及时的立案侦查,对于损坏的财物应该予以评估,评估以后如果损坏财物的价值达到了立案标准,那么公安机关应该按照故意损坏财物罪进行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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