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畜禽养殖,这些行为会被处罚!

2023-06-03来源:赣州市兴国生态环境局文章编辑:小琳评论:[点击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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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畜禽养殖污染的危害
 
  (一)对水源环境的污染
 
  畜禽养殖对水源的污染主要来自于畜禽粪便和养殖场污水。畜禽粪便中含有大量的污染物,包括病原微生物、有机质、氮、磷、钾、硫元素等。随意堆放的粪便会经雨水冲刷排入水体,使水中溶解氧含量降低,水体富营养化,从而导致水生生物过度繁殖。畜禽粪便被过度还田后还会使有害物质渗入地下水,引发地下水中硝酸盐浓度超标,严重威胁人类健康。
 
  (二)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畜禽养殖对大气的污染主要表现在粪便大量堆积时,硫醇、硫化氢、氨气、吲哚、有机酸、粪臭素等有毒有害物质会经粪便腐败分解而进入大气环境中,为动物疫病的传播提供了有利条件,同时严重危害人类身体健康。
 
  (三)对土壤环境的污染
 
  畜禽养殖对土壤的污染主要表现在畜禽粪便过量施用造成的土壤结构失衡和有害物质在土壤中的累积。规模化养殖的粪便排放量大,远远超出了土壤的承载能力,无法及时被消纳的粪便会造成土壤结构失衡,过度地还田施用还会导致土壤中的氮、钾、磷等有机养分过剩,从而阻碍农作物的生长。
 
  养殖场对饲料添加剂、抗生素的大量使用,使得畜禽粪便中重金属、药物、有害菌等物质残留,施用到农田土壤中会造成重金属和抗生素复合污染,严重威胁食品安全。
 
  畜禽养殖哪些行为将会受到处罚
 
  一、禁止养殖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养殖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二、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而未进行的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依法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而未进行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或者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也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或者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也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即投入生产、使用,或者建设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未正常运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保证其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正常运转,保证污水达标排放,防止污染水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五、从事畜禽规模养殖未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从事畜禽规模养殖未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六、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不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的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不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作出限期治理决定后,应当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农牧等有关部门对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进行核查,并向社会公布核查结果。
 
  七、未按照规定对染疫畜禽和病害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的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二条:未按照规定对染疫畜禽和病害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3000元以下的罚款。
 
  畜禽养殖哪些行为将会受到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二)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四)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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