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类行业舆情周报(2025.12.127——2026.1.2)

2026-01-05来源:现代畜牧每日电讯文章编辑:灵儿[点击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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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官方抽检不合格信息
 
  1、营口市西市区元源家果蔬综合超市销售鲜鸡蛋的不合格
 
  2025年12月24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的通告(2025年第13期)。通告显示:营口市西市区元源家果蔬综合超市销售鲜鸡蛋的不合格(计量称重;生产日期2025/7/1)。不合格项目:甲硝唑║1.42×10g/kg║不得检出
 
  2、合肥市包河区厉沣餐饮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鲜鸡蛋不合格
 
  2025年12月24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51期)。通告显示:合肥市包河区厉沣餐饮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鲜鸡蛋不合格(生产日期2025-09-09)。不合格项目:氟苯尼考║22.5μg/kg║≤10μg/kg。
 
  3、贵州省贵安新区永和汇餐饮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鸡蛋不合格
 
  2025年12月30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3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50期)。通告显示:贵州省贵安新区永和汇餐饮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鸡蛋不合格(购进日期:2025/11/9)。不合格项目:甲氧苄啶 ║285ug/kg ║≤10ug/kg。
 
  4、西峡县金达源生活超市销售的散称鲜鸡蛋不合格
 
  2025年12月30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5年第40期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48号)。通告显示:西峡县金达源生活超市销售的散称鲜鸡蛋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检出地美硝锉。
 
  5、九龙县牲畜集中定点屠宰场生产的猪肝不合格
 
  2025年12月31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29号)。通告显示:九龙县牲畜集中定点屠宰场生产的猪肝不合格(生产日期2025/8/26)。不合格项目:恩诺沙星 265.3μg/kg|| ≤200μg/kg。
 
  6、青岛广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排中检出猪肉成分
 
  2025年12月30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市场查办案件情况通报。通报显示:青岛广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排中检出猪肉成分,在食品中掺假掺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7、仁怀市韩记杀鸡店销售的土公鸡不合格
 
  2025年12月30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3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50期)。通告显示:仁怀市韩记杀鸡店销售的土公鸡不合格(购进日期:2025/9/103)。不合格项目:土霉素 ║2460.9ug/kg ║≤200ug/kg。
 
  8、荣昌区莲莲百货超市店销售的鸭肉不合格
 
  2025年12月30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3165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渝市监通告〔2025〕33号)。通告显示:荣昌区莲莲百货超市店销售的鸭肉,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9、广汉市港福食品有限公司桂花肠(速冻生制)不合格
 
  2025年12月26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27号)。通告显示:广汉市港福食品有限公司桂花肠(速冻生制)不合格(2.5千克/袋;闽乡缘和图形;生产日期 2025/8/23)。不合格项目: 诱惑红|| 0.0183g/kg ||不得使用。
 
  10、南宁市兴宁区伊嘉肉丸档销售的猪肉丸不合格
 
  2025年12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127期)。通告显示:南宁市兴宁区伊嘉肉丸档销售的猪肉丸不合格(生产日期2025-09-04)。不合格项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g/kg)║0.114║不得使用。
 
  11、达州市天王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川味香肠不合格
 
  2025年12月30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6年元旦春节专项抽检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28号)。通告显示:达州市天王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川味香肠不合格(购进日期:2025/11/3)。不合格项目:日落黄 ||0.0113g/kg ||不得使用;胭脂红|| 0.00197g/kg ||不得使用。
 
  12、广州市黄埔区潮粤鲜餐饮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脆皮烧肉(半斤)(自制)不合格。
 
  2025年12月31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第1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抽检信息显示:广州市黄埔区潮粤鲜餐饮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脆皮烧肉(半斤)(自制)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大肠埃希氏菌║满意:<20;可接受:20-100;不合格:>100CFU/g║1400CFU/g||菌落总数║满意:<10?;可接受:10?-<10?;不合格:≥10?CFU/g║1600000CFU/g。
 
  13、南川区隆味轩卤菜店加工自制的卤猪头肉不合格
 
  2025年12月30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3165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渝市监通告〔2025〕33号)。通告显示:南川区隆味轩卤菜店加工自制的卤猪头肉,日落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4、漯河市妙享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卤猪手不合格
 
  2025年12月30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5年第40期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48号)。通告显示:漯河市妙享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卤猪手不合格(500克/袋;妙享皇家;生产日期2025.4.12)。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超标。
 
  15、广州市花都区花东迈陈美食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卤鸡腿(自制)不合格
 
  2025年12月31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第1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抽检信息显示:广州市花都区花东迈陈美食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卤鸡腿(自制)不合格。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满意:<10?;可接受:10?-<10?;不合格:≥10?CFU/g║6800000CFU/g。
 
  16、漳州市浦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切肉条(五香味)不合格
 
  2025年12月31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第1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抽检信息显示:漳州市浦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切肉条(五香味)不合格(九牛川和图形;200g/瓶;生产日期2025/04/01)。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n=5,c=2,m=10000,M=100000CFU/g║①5800②16000③12000④12000⑤22000CFU/g。
 
  二、官方执法案例
 
  1、东莞市某食品有限公司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案
 
  【案情简介】
 
  根据相关行业协会举报,市市场监管局发现东莞市某食品有限公司经营包装上突出标注“厚街腊肠”字样的腊肠,该产品的产地为广东省中山市,并不是在厚街地域范围内生产,且标注的委托方名称不存在。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涉案产品、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食品标签是消费者了解产品信息、做出购买选择的重要依据。本案中,当事人利用“厚街腊肠”这一本土特色食品的知名度,将非本地生产的产品虚假标注为“厚街腊肠”,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行为,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更是对本土传统食品产业声誉的侵蚀。该案警示广大经营者必须严守诚信原则,如实标注食品信息,切勿通过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东莞:严惩!这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典型案例公布)
 
  2、中山市坦洲镇查处某农副产品店经营添加硼砂的食品案
 
  经检验,当事人销售的“猪肉丸”、“香菇丸”、“大豆腐泡”、“炸腐竹”等食品中均检出“硼酸”。当事人经营添加硼砂的食品,于2025年9月28日被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执法人员现场查获。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十四条规定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2025年9月30日,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中山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5年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二批))
 
  3、中山市南朗街道查处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案
 
  经检验,当事人的生产的烤肠所检“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共生产涉案烤肠76包共38kg“用于销售,尚未售出,涉案货值1520元,无违法所得。案发后除抽样检测外,涉案产品已全部销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2025年3月13日,中山市人民政府南朗街道办事处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中山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5年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二批))
 
  4、许昌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吴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2025年8月13日,许昌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联合公安机关对一冷库开展突击检查,发现该冷库4号库、5号库内有5名工人正在进行冷冻肉制品分装、包装作业,现场查获无中文标识、无任何标识以及加贴“某(厦门)工贸有限公司生产制造”标签等各类冷冻肉制品共1377箱。当事人无法提供食品生产经营资质、冷冻肉制品来源证明及检验检疫证明等材料,且存在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生产经营的食品来源不明,部分产品属于国家为防控疾病禁止输入的肉类及其制品等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2025年9月18日,该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河南省2025“守护消费”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八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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