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官方抽检不合格信息
1、银川市兴庆区纤果汇水果店销售的红皮鸡蛋不合格
?2026年1月1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 202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 (第二期)。公示显示:银川市兴庆区纤果汇水果店销售的红皮鸡蛋不合格(生产日期2025-11-10)。不合格项目:甲氧苄啶║279μg/kg║≤10μg/kg;磺胺类(总量)║628μg/kg║≤10μg/kg。
2、江城区温传博食品经营部销售的鸡蛋不合格
2026年1月4日,广东省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5年第8期食品安全抽检结果信息的公示。公示信息显示:阳江市江城区温传博食品经营部销售的鸡蛋不合格(生产日期2025-05-28)。不合格项目:多西环素(强力霉素)超标。
3、江宜佳向阳超市有限公司诸暨湄池店销售的猪肝不合格
2026年1月14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6年第2期)。通告显示:浙江宜佳向阳超市有限公司诸暨湄池店销售的猪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屯昌屯城妚军光鸭摊销售的乌鸡不合格
2026年1月16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0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2期)。通告显示:屯昌屯城妚军光鸭摊销售的乌鸡,其中氟苯尼考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5、乐东乐城潘紫碧活禽摊销售的乌鸡不合格
2026年1月16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0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2期)。通告显示:乐东乐城潘紫碧活禽摊销售的乌鸡,其中氟苯尼考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6、江海区港门烧味店销售的走地白条鸡不合格
2025年12月26日,广东省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27号)。通告显示:江海区港门烧味店销售的走地白条鸡不合格(生产日期:2025.10.14)。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超标。
7、广东小马食品配送有限公司销售的鸡肉不合格
2026年1月4日,广东省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5年第8期食品安全抽检结果信息的公示。公示信息显示:广东小马食品配送有限公司销售的鸡肉不合格(生产日期2025-10-08)。不合格项目: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超标。
8、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杨玲鲜鸡水产店销售的麻鸭不合格
2025年12月1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 第26期) 第74号。通告显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杨玲鲜鸡水产店销售的麻鸭不合格。不合格项目:磺胺类(总量)272μg/kg||≤100μg/kg。
9、琼中营根宏施商行销售的腊肠不合格
2026年1月16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0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2期)。通告显示:琼中营根宏施商行销售的腊肠,其中氯霉素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0、三亚育才刘萍冻品摊销售的腊肠不合格
2026年1月16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0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2期)。通告显示:三亚育才刘萍冻品摊销售的腊肠,其中氯霉素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1、山东康乐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风干鸡不合格
2025年12月26日,山东省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10期)。。通告显示:山东康乐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风干鸡不合格(650g/袋;康乐佳和字母和图形;生产日期2025/5/20)。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160000;120000;60000;120000;100000CFU/g║n=5,c=2,m=10? ,M=10? CFU/g
12、上海泽楷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兰溪市方源食品厂生产的风干五花咸肉(腌腊肉制品)不合格
2026年1月21 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6年第3期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抽检信息显示:上海泽楷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兰溪市方源食品厂生产的风干五花咸肉(腌腊肉制品)不合格(计量称重;腊些年;生产日期2025-06-16)。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0.80g/100g║≤0.5g/100g。
13、独山县杨氏卤味店销售的卤猪头肉不合格
2025年12月19日,贵州省黔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公示(2025年总第13期)。公示显示:独山县杨氏卤味店销售的卤猪头肉不合格(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5-11-16)。不合格项目:日落黄║0.00384 g/kg║不得使用。
14、惠水县小芳卤味店销售的卤猪头肉不合格
2025年12月19日,贵州省黔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公示(2025年总第13期)。公示显示:惠水县小芳卤味店销售的卤猪头肉不合格(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5-11-12)。不合格项目: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11.0 mg/kg║不得使用
15、广饶县花官镇麦冬熟食店销售的猪头肉(酱卤肉自制)不合格
2025年12月25日,山东省东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10期)。通告显示:广饶县花官镇麦冬熟食店销售的猪头肉(酱卤肉自制)不合格(生产日期2025-10- 27)。不合格项目: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17||mg/kg||不得使用。
16、江海区鹅小弟餐饮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农家酱油鸡(半只)不合格
2025年12月26日,广东省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27号)。通告显示:江海区鹅小弟餐饮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农家酱油鸡(半只)不合格(生产日期:2025.10.14)。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超标。
17、江海区湘畅卤水店销售的白切鸡(酱卤肉制品,自制)不合格
2025年12月26日,广东省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27号)。通告显示:江海区湘畅卤水店销售的白切鸡(酱卤肉制品,自制)不合格(生产日期:2025.10.15)。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超标。
18、恩平市牛江镇爵记快餐店销售的炆鸡(酱卤肉制品,自制)不合格
2025年12月26日,广东省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27号)。通告显示:恩平市牛江镇爵记快餐店销售的炆鸡(酱卤肉制品,自制)不合格(生产日期:2025.10.23)。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超标。
19、恩平市牛江镇盛昌美食餐厅销售的白切鸡(酱卤肉制品,自制)不合格
2025年12月26日,广东省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27号)。通告显示:恩平市牛江镇盛昌美食餐厅销售的白切鸡(酱卤肉制品,自制)不合格(生产日期:2025.10.23)。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超标。
20、贵州固鼎生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火爆牛肉(麻辣味)不合格
2025年12月1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 第26期) 第74号。通告显示:贵州固鼎生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火爆牛肉(麻辣味)不合格(散装称重;全小弟和图形;生产日期2025-04-04)。不合格项目:铬(以Cr计)1.28mg/kg||≤1.0mg/kg。
21、恩平市仙河渔村饭店销售的招牌炆鹅(酱卤肉制品,自制)不合格
2025年12月26日,广东省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27号)。通告显示:恩平市仙河渔村饭店销售的招牌炆鹅(酱卤肉制品,自制)不合格(生产日期:2025.10.24)。不合格项目:大肠埃氏杆菌超标。
22、标称辽宁省铁岭市昌图晖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哈尔滨风味红肠不合格
2026年1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4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报(市监食检发〔2026〕4号)。通报显示: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美丽河便民副食批发部销售的、标称辽宁省铁岭市昌图晖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哈尔滨风味红肠,其中诱惑红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3、倍思特食品(苏州)有限公司生产的无糖肉酥不合格
2026年1月21 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6年第3期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抽检信息显示:倍思特食品(苏州)有限公司生产的无糖肉酥不合格(158g/袋;倍思特;生产日期2025-01-13)。不合格项目:铬(以Cr计)║1.31mg/kg║≤0.9mg/kg。
24、重庆市曾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胡辣鸡翅不合格
2025年12月25日,广东省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25号)。通告显示:重庆市曾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胡辣鸡翅不合格(248克/袋;乖媳妇;生产日期2025.9.8)。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超标。
25、南京牛一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盆牛脯不合格
2026年1月4日,南京市六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5年第06期)。公告显示:南京牛一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盆牛脯不合格(300克/盒)。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7.1×10?,1.6×10?,2.8×10?,2.2×10?,1.5×10?||n=5,c=2,m=10?,M=10?。
26、标称广东伊达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广东省广州市富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肉糜粒(香辣味)不合格
2026年1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4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报(市监食检发〔2026〕4号)。通报显示: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汪洋镇宜家园超市销售的、标称广东伊达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广东省广州市富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肉糜粒(香辣味),其中N-二甲基亚硝胺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7、安徽省蒙城县庄梦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牛肉酱不合格
2026年1月21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6年第3期)。通告显示:安徽省蒙城县庄梦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牛肉酱不合格(400克/罐;庄梦斋和图形;生产日期2025-09-18)。不合格项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1.23g/kg║≤1.0g/kg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1.33║≤1。
二、官方执法案例
1、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平乐县市场监管局查办平乐县建云鲜肉店生产经营腐败变质食品案
【基本案情】2025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平乐县市场监管局通过线上视频巡查、线下暗访核查,结合举报线索,对平乐县建云鲜肉店开展执法检查。执法人员现场发现该加工点冷库、冰柜内存储的猪、牛、羊肉颜色发黑、散发恶臭,随即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果显示,8个批次样品中有6个批次挥发性盐基氮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经进一步查明,涉案不合格肉品共计25.688吨,货值金额达60.579万元。当事人生产经营腐败变质食品,涉案金额较大、社会影响恶劣,涉嫌刑事犯罪,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平乐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2025年6月30日,桂林市平乐县公安局正式立案侦查。目前,当事人已被刑事拘留。案后,桂林市平乐县市场监管局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对辖区内15个农贸市场、农村集市的肉类经营户共103户进行了排查,开展专题宣传11次,上门合规辅导241户次。
【典型意义】推行服务型执法,绝不是要弱化执法。对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危害公共利益、挑战道德底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从严处罚。一是突出风险预防,筑牢源头防线。本案中,市场监管部门依托“线上巡查+线下核查”机制,对视频巡查发现的可疑情况及群众举报线索迅速开展实地核查,及时发现并锁定违法加工点,为食品安全防控筑牢第一道防线。二是强化全链条打击,及时阻断重大风险。针对当事人生产经营腐败变质肉类数量大、货值高、社会危害性大等情形,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配合深挖彻查违法产业链,有力震慑违法犯罪行为。三是注重举一反三,推动行业规范提升。案后及时开展区域性专项整治,围绕肉品来源、检疫证明、“三防”设施等重点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同时,组织普法宣讲和上门指导,督促经营主体合规经营,实现“查处一起、规范一片”,有效提升农村肉类行业规范化水平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第四批市场监管服务型执法典型案例)
2、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郑惠忠猪肉档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惠阳市监处罚〔2025〕146号。违法主体为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郑惠忠猪肉(885573)档,其经营者郑惠忠存在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的违法事实。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885406)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对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该处罚已于2025年11月20日前由当事人主动履行完毕。(惠州市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2025年第38期)(食品药品))
3、惠州市振嘉发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惠阳市监处罚〔2025〕150号。违法企业为惠州市振嘉发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泽锋。该公司存在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以及未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885406)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行政处罚。该处罚已于2025年11月21日前由当事人主动履行完毕。(惠州市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2025年第38期)(食品药品))
4、上海一餐饮店用鸭肉冒充牛肉被查处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案情简介
近日,青浦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公安监测线索对辖区某饮食店开展检查时,查见该店铺涉嫌以“鸭肉”冒充“牛肉”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执法人员当即责令涉事店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立案调查。
经查,该当事人在线下门店和外卖平台上销售肥牛米线和肥牛,且在外卖平台上肥牛米线商品详情中标注“主料:肥牛”,但经检测,在肥牛米线中却检测出鸭源性成分。执法人员在店内查见已拆包使用的鸭肉卷,且未查见肥牛卷原料。通过检查当事人的进货记录,当事人系通过某线上进货平台采购了印有“火锅鸭肉卷”标签的预包装食品,之后当事人将该批与肥牛卷口感、外观相似的鸭肉卷冒充肥牛卷使用。
法律分析
当事人在线上线下经营过程中,将鸭肉卷按牛肉卷销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规定,属于虚假宣传。
青浦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温馨提示
本案例暴露出市面上部分经营者为了攫取不当利益,不惜通过虚假宣传等手段突破诚信经营和食品安全的底线。在此提醒广大经营者必须确保商品或服务的宣传信息(包括名称、成分、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等)真实、准确、清晰,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服务时,务必仔细查看详情与标签等信息,并留存好消费凭证,若发现商品和服务与宣传严重不符,可及时拨打12315、12345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5、额敏县市场监管局查处额敏县宇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案
2025年2月19日,额敏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额敏县宇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肉制品的行为。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额敏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肉制品、罚款5.5万元的行政处罚。(新疆公布3起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6、墨玉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墨玉县舌赞肉店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牛羊肉案
2025年2月20日,墨玉县市场监管局与公安局食药环大队联合对墨玉县舌赞肉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店准备销售的牛肉和羊肉及店内肉架上悬挂的牛肉和羊肉均未加盖检疫印章,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上述牛羊肉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之规定。墨玉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二项等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牛肉、羊肉,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新疆公布3起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7、胡*林未按照动物检疫证明载明的目的地运输生猪案
执法机关名称
南宁市西乡塘区农业农村局
执法决定书文号
西农(动监)罚〔2025〕36号
执法决定日期
2025年12月26日
行政相对人姓名/名称
胡*林
行政相对人社会信用代码/身份号码
身份号码:45*************918
案件名称
胡*林未按照动物检疫证明载明的目的地运输生猪案
处罚类别
罚款
简要事实
2025年12月25日,当事人前来本机关交代其2025年12月3日驾驶桂F6***6生猪运输车辆未按照动物检疫证明载明的目的地运输生猪,以致车辆受限无法出检疫证明,不能继续从事动物运输工作,望本机关调查处理,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经初步核查情况属实。初步核查情况属实。2025年12月25日,本机关对当事人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经调查,2025年12月3日上午9时,当事人作为实际驾驶车辆运输生猪的承运人,驾驶经备案的桂F6***6车辆在广西南宁市金陵镇西乡塘区陆平村陆**养殖场启运生猪,当事人供认当天大概10时30分运抵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高速出口附近路边后,接货人直接到该地点把猪拉走。涉案生猪的实际运输目的地与动物检疫证明载明的到达目的地“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南宁市经开区平年养殖场”不一致,当事人实施了涉案未按照动物检疫证明载明的目的地运输生猪行为。
法律依据
当事人未按照动物检疫证明载明的目的地运输生猪,违法主体明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违反了《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经检疫合格的动物应当按照动物检疫证明载明的目的地运输,并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运输途中发生疫情的应当按有关规定报告并处置。”的规定。依据《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二)项“违反本办法规定运输畜禽,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二)未按照动物检疫证明载明的目的地运输的;”的规定,综合本案违法情节(初次违法、在立案前主动投案及承运人行为与货值金额关联性不强)和配合调查的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三)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的规定,对作为承运人的当事人从轻处罚,以较轻的违法情节适用自由裁量权基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第九条“本自治区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对违法行为人实施行政处罚。违法情节的严重程度及相应处罚标准具体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基准》。”之规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基准》第二章(畜牧业)第五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第66项关于“违法行为:运输用于继续饲养或者屠宰的畜禽到达目的地后,未向启运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等行为的;违法情节:较轻;认定标准:涉案畜禽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罚内容: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之规定。
执法结论
罚款1200元。
一周阅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