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国家在全国创建了1000个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其中,生猪500个,蛋鸡300个,肉鸡400个,肉牛50个,肉羊50个。
为加快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深入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2011年继续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活动,数量为500个,主要的要求是:
(1)规模养殖场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档案完整;
(2)两年内无重大动物疫病和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3)生猪:能繁母猪存栏300头以上,且年出栏肥猪5000头以上;
(4)奶牛:存栏奶牛200头以上;
(5)蛋鸡:产蛋鸡养殖规模(笼位)在1万只以上;
(6)肉鸡:单栋饲养量5000只以上,年出栏量10万只以上;
(7)肉牛:年出栏育肥牛500头以上,或存栏能繁母牛50头以上;
(8)肉羊:农区存栏能繁母羊250只以上,或年出栏肉羊500只以上的养殖场;牧区存栏能繁母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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