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记者了解到,《佛山市农产品和农资产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下称《细则》)正面向公众征求意见,该奖励实施细则在《佛山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涵盖的相关违法行为上补充了10项,已在今年5月设立了相应的举报奖励专项资金预算项目,有效举报者可获得最高10万元的奖金。
《细则》增加的10项,包括未经许可非法从事私屠滥宰畜禽产品的、向畜禽非法注水等行为提供场所的、生产销售国家禁用停用淘汰的农业生产资料产品等。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副科长孟建华表示,《细则》是要将违法产品进入市场前就进行举报和打击。
对农产品和农资产品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分三个等级奖励,最低不低于50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没有罚没款入库的,根据线索价值奖励500元—1000元;如果举报线索最终判定为刑事犯罪,举报人的奖励金额将不低于1万元。梁城坚介绍说,除了市级农业部门直接负责调查处理的案件,向市级农业部门举报并交由区级农业部门查处的案件同样能进行奖励;为了简化奖金发放程序,领奖的有效时间延长至半年,举报人无需亲自到现场领取,提供有效证件后转账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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