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生鲜鸡开售首日 档主谨慎拿货

2015-07-02来源:博亚和讯文章编辑:岛岛评论:[点击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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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一天最多能卖500只鸡,今天计划先拿200只生鲜鸡,怕大家还不习惯。”7月1日是中山试点农贸市场销售生鲜鸡的第一天,库存市场的档主梁先生凌晨5点多就去批发市场进货。卖了多年活鸡,梁先生笑言还不太习惯,但希望市民们能尽快适应。

  7月1日上午,杨文龙副市长带队,前往库充市场与南下市场查看生鲜鸡试点工作。据了解,目前全市有18个试点农贸市场已经在6月30日前已完成改造及验收工作,其余7个市场将在7月15日前完成改造工作。

  18个试点市场已完成改造验收

  对广东人来说,“无鸡不成宴”这个说法一点都不夸张。7月1日起,石岐区、东区实现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试点区域内的农贸市场取消活禽经营交易,此举也成为近期中山市民关注的焦点。

  早于上个月,市食安委就通过纸质券和电子券形式,向市民免费派发8000份“生鲜鸡”,帮助市民适应这一变化。虽然仍有许多市民坦言不习惯,但生鲜鸡的试点工作已经在稳步开展。

  市食安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中山试点区石岐区、东区共27个市场,目前25个市场向市商务局提出申请进行市场档口的改造工作,改造经营户档口数量共145户。其中,18个市场在6月30日前已完成改造及验收工作,其余7个市场在7月15日前完成改造工作。

  另外,截至6月30日,已有134户明确了转营生鲜家禽的意向,除1户不符合补贴申请条件外,其余133户经营户均按照程序,在6月1日前向工商部门提交了经营引导补贴申请。

  库充市场的档主梁先生7月1日5时40分赶到批发市场,进了100只生鲜鸡,到10时左右已经卖出80只。他坦言,虽然有些市民担心会不新鲜,但经过一段时间适应,应该能恢复日常的销售。

  屠宰费增近0.7元/只

  7月1日记者走访了库充市场、南下市场等多个市场,并随机采访了多位市民,当中仅有两成表示比较难接受生鲜鸡。对于档主来说,他们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担心屠宰场的集中屠宰能力跟不上,二是屠宰费相较之前有所提升。

  在屠宰场升级改造方面,记者获悉,东升镇活禽屠宰区改造已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沙溪镇活禽屠宰区建设项目完成招投标,主体工程正在施工;小榄镇活禽屠宰区建设项目正在招标公示。

  根据市农业局反馈,目前,升级改造后的东升活禽批发市场屠宰区已经可以正式投入运行。另外,沙溪和小榄两个活禽批发市场在升级改造期间,依旧可以进行正常的代宰工作,不影响中山试点区内生鲜鸡的稳定供应。预计升级改造完成后,3个活禽屠宰区共有近50个屠宰单间,生产能力可达到日宰禽量5万只。

  在屠宰费提高方面,记者获悉,以前一只活鸡的屠宰费仅八毛钱左右,但现在开肚需1.5元/只。有档主表示,如果按照一天销售200只生鲜鸡计算,一天屠宰费比之前就要多150元左右。

  对此,市食安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相关部门也会综合考虑,看如何将屠宰费降下来,令多方都能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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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允许活禽经营

  市场开办者最高罚5万

  7月1日起,中山试点限制活禽交易,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城管执法局、工商局等主要职能部门将根据《食品安全法》《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联合执法,对试点区内违法经营活禽行为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经营行为。

  记者了解到,《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第五章法律责任中就明确了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具体处罚方式。其中,第二十七条规定,在活禽经营限制区内的市场违法从事活禽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对市场开办者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活禽经营者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销售自宰家禽”的经营者,将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六项规定,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家禽;对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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