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浦城县人民政府下发的《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福建圣农发展(浦城)有限公司电费补助资金的批复》(浦政综[2015]258 号),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建圣农发展(浦城)有限公司应收浦城县人民政府拨付的电费补助资金 3,500 万元,目前该笔补助资金已经到账。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补助资金 3,500 万元列入2015 年营业外收入,将对公司利润产生正面影响。该损益最终以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根据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初步意见,认为公司将该笔补助资金计入 2015 年度营业外收入,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现有会计政策的规定。
2、公司在 2015 年 10 月 31 日披露的《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以及《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中对 2015 年度经营业绩进行了预计:预计公司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900 万元至-31,900 万元,该预计已将该笔补助资金对公司利润的影响考虑在内。
3、若公司 2015 年度经营业绩超出先前的预计范围,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进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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