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601号

2017-11-15来源:农业部文章编辑:小琳评论:[点击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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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OHM/02株)”等3种兽药产品试行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兽药标准目录

      2.试行规程

      3.质量标准

      4.说明书和标签

                                       农业部

                                      2017年11月3日

  附件1

兽药标准目录

序号

产品名称

标准制定单位

1

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OHM/02株)

新疆畜牧科学院兽医研究所(新疆畜牧科学院动物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2

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O/HB/HK/99株+AF/72株)

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

3

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OHM/02株+AKT-III株)(悬浮培养工艺)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畜牧科学院兽医研究所(新疆畜牧科学院动物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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