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禽市场“关停整改”的命运到底谁说了算?

2020-11-20来源:市监总局文章编辑:小琳评论:[点击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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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禽市场是国鸡流通过程中重要的环节。近年来,迫于多方压力影响,传统的活禽交易模式一再被舆论推至风口浪尖,各地禁售活禽政策不断推进。而经过多次因市场关闭带来的行情波动,身处产业链最开端环节的养殖户对活禽市场的关注度也达到空前高度。

 

      那么,未来活禽市场是关停还是改革?又将何时关、怎么改?


谁来管?

商务部是农贸市场的主管部门

 

     农贸市场(活禽市场)到底归谁管?

 

     这是行业认识首先要厘清的关键问题。

 

      今年,因为疫情,各地也加强了对农贸市场的监管力度,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留言系统中,就有多个相关问题的咨询。

 

 

      今年4月17日,一则总局留言问到,“机构改革后,农贸市场行业主管部门归属问题不是很清楚,到底归商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还是其他部门?”。

 

      3月29日一则留言问到,“请问,农贸市场的行业主管部门是市场监管部门还是商务部门?全国农贸市场均普遍存在硬件设施老化,重收费轻管理问题。如果是市场监管部门作为农贸市场的行业主管部门,将出台哪些政策,推动疫情后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产业规划政策,以防止出现第二个华南海鲜市场?”

 

      针对上述问题,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对此均答复到,在国家部委层面,包括农贸市场在内的商品交易市场的行业主管部门是商务部。

 

怎么管?

从"制度"和"'监管"入手

 

      在此前召开的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谢茹委员提交了《关于有序推进城镇农贸市场禁止活禽交易的提案》(第3611号(农业水利类284号)提案),活禽市场的整改关停命运再次引起行业人士关注。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在官网发布对这一提案的复文。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回复称,该提案内容由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和市场监管部门分别办理。

 

      市场监管总局负责食品安全以及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下一步,针对活禽交易,市场监管总局将进一步加强禽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依法落实入市查验、进货查验等食品安全责任义务,持续强化农批市场食品安全规范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进一步加强禽类屠宰领域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支撑活禽定点屠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不断完善活禽交易相关监管制度。

 

      2015年7月,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与原农业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和畜禽产品进入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监管工作的意见》,就强化畜禽产品经营主体责任、加强畜禽产品进入市场和生产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提出明确要求。

 

     2016年,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以《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为基础,制定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提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应当履行的食品安全责任义务,同时,对“采用冷链、净菜上市、畜禽产品冰鲜上市等方式销售食用农产品,以及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改造升级,更新设施、设备和场所,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也提出了鼓励性要求。

 

      持续深入开展农批市场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工作。

 

      自2016年以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深入开展农批市场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工作。

 

      其中,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入场销售者登记、签订协议、市场自查、抽样检验、信息公示、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投诉举报处置等管理义务,销售者应当依法履行进货查验、质量安全自查等食品安全责任义务。

 

      持续加强禽类食品监管,推进禽类屠宰领域标准研制工作。

 

      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以畜禽肉类、水产品等为重点品种,积极配合农业农村、公安等多个部门开展注水注药肉、打击私屠滥宰、重点地区进口冻品等专项整治行动。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餐饮单位、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等食品经营重点场所监督检查力度,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供应食品质量安全。同时,要求存在活禽交易的农贸市场开办者建立入场活禽销售者档案,督促销售者挂牌经营;经营活禽和禽肉的,要索取留存动物检疫合格证。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批准发布《畜禽屠宰操作规程 鸡》等2项禽类屠宰技术国家标准、《高致病性禽流感诊断技术》等8项禽病检验检疫国家标准,以及《畜禽肉冷链运输管理技术规范》《农贸市场管理技术规范》《鲜活农产品标签标识》等国家标准,为禽类定点屠宰、检验检疫、冷链物流、农贸市场规范经营、追溯等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标准依据。

 

      组织做好健康文明饮食习惯和食品安全宣传引导工作。

 

      主办“世界食品安全日”中国主场活动;切实加强餐饮环节禁食野味的宣传,于2020年6月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宣传册》,以漫画图解的方式,宣传禁止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加工制作包括野生动物在内的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食品和食品原料。

 

      持续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在目前正研究制定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中,国务院食品安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对于将禁止活禽交易等相关要求纳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的建议,将予以认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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