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1日,农业农村部开始重拳整治违规销售兽药,2026年7月10日,农业农村部、公安部等7部门部署启动进一步规范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综合整治行动,江苏省常州农业农村系统与公安系统根据江苏省农兽药综合整治专班总体要求,结合常州实际,持续深化行刑衔接、部门联动和系统协同,联合成功查办一起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案件。

近期,常州市公安局新北分局接到群众举报,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员李某涉嫌销售孔雀石绿以及无证经营兽药。常州市新北区农业农村局与公安分局迅速行动,开展联合调查工作。因举报线索涉及国家禁用药孔雀石绿,公安机关先行立案侦查,未查实存在孔雀石绿销售行为,移交农业农村局立案调查。
经调查核实:当事人李某无兽药经营许可证,2025年1月至2026年3月期间,将恩诺沙星粉(水产用)、氟苯尼考粉等11种1524件兽药储存于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惜字洲永昌圩26号租赁仓库内违法销售。该批兽药货值41149元,其中销售收入32055元,库存在售货值9094元。
依据《兽药管理条例》《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等相关规定,常州市新北区农业农村局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涉案11种兽药共计355件;
2.没收违法所得32055元;
3.按涉案货值金额2.1倍处以罚款86412.9元。
罚没款合计118467.9元。
下一步,常州市将进一步加强对农兽药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健全“日常监管+随机核查+专项检查”工作机制,持续深入开展农兽药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强化行刑衔接,严厉查处农兽药采购、销售违规行为,切实规范农兽药市场经营秩序,全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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