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 第9号

2012-12-17来源:农业部网站文章编辑:小琳[点击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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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
第9号

  按照《执业兽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201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与查询

  201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于2012年12月15日公布,考生从12月15日零时起可登录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查询本人成绩并打印成绩单。

  二、合格分数线

  按照《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决定,2012年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合格分数线为220分,兽医全科类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为196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合格分数线为177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为161分。

  三、资格证书的颁发

  考试成绩符合合格分数线标准的考生,请于2013年1月21日-31日(周六日除外),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报名时选择的证书领取地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证书》。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还应当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其2份复印件。

  特此公告
201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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