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警方破获一特大销售伪劣兽药案

2013-03-27来源:齐鲁法制网文章编辑:小琳评论:[点击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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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1月、12月份,曹县一些肉鸡养殖户在使用了同一品牌兽药后,所饲养的肉鸡出现大量死亡现象,直接经济损失20余万元。2013年3月9日,曹县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开展案件侦破工作,两名销售伪劣兽药犯罪嫌疑人一名被抓获归案,另一名迫于压力主动投案自首。

  2012年11月26日下午,曹县倪集乡崔河村养殖户徐大伟(化名)正在自家肉鸡养殖棚内干活,突然他发现自已所饲养的鸡象得了什么病似的,闭着眼睛,趴在窝里奄奄一息,他连忙让家人到镇上兽医站去找医生,但在随后的几个小时内他饲养的8000只肉鸡30%相继死亡,损失惨重。起初徐大伟以为是得了禽流感,可是早晨他到鸡舍时,每只鸡还都活蹦乱跳的,即使得了病也不可能死的这么快,徐大伟百思不得其解。这时,临村另一家养殖户向徐大伟打来电话,称前几天他家养的鸡也是同样的症状发生了大面积死亡。

  为了查找死因,徐大伟带着几只死鸡来到曹县畜牧局,经工作人员解剖检查,初步判断疑似药物中毒,这时徐大伟突然想起事发当日上午他给鸡喂过兽药,这些兽药是由某饲料公司技术人员陈某某推荐给他的。徐大伟长期购买某品牌鸡饲料,陈某某做为该品牌技术员一直为他提供养殖指导,陈某某与养殖户一直合作的很好,深得大家的信任。事发前几天,陈某某与一名年青人一同来徐大伟家中,陈某某向徐大伟介绍说该年青人名叫陈某,是一家兽药公司技术员,声称该兽药使用效果不错,还比同类产品价格便宜。徐大伟看到是老熟人介绍过来的,没多想就购买了一万多元的药品,没想到这些兽药刚开始使用就出了问题。

  徐大伟立即与陈某某取得联系,陈某某来到饲养厂后,经过交涉,陈某某狡辩称:兽药没有问题,造成鸡死亡的原因可能是徐大伟本人用药不当,或者是其它因素造成的,但出于道义可以补偿徐大伟一部分损失。陈某某当天离开曹县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徐大伟经与同行联系,发现除其本人外还有临村及曹县郑庄乡徐楼堤口村共四家肉食鸡养殖户在使用陈某某推荐的兽药后出现了死亡现象。

  在此后的一段时间里,徐大伟等人与陈某某及青年男子陈某多次进行联系,两人均不予理会。2013年3月7日,徐大伟等人联名依陈某某两人销售伪劣兽药向曹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警。曹县经侦大队接报后高度重视,立即抽调民警开展调查取证,分管局领导姚玉亮直接调度该案侦破工作。3月9日,办案民警在成武某社区内成功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抓获归案,另一嫌疑人陈某闻风潜逃。办案民警在其家中还查获了用于制造伪劣兽药的封口机、产品销售单及产品价格单等物品一宗。

  陈某某面对民警的审讯,百般抵赖,拒不承认其违法事实。办案民警随即将受害人提供的兽药产品拿到菏泽市兽药饲料监察所进行鉴定,经鉴定该产品标签上无兽药GMP证书号、兽药生产许可证号、兽药批准文号、执行标准、兽用标识、通用名、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信息等内容,鉴定为假兽药。当民警将鉴定报告放在陈某某面前时,陈某某这才向民警说出了其作案过程。

  原来,陈某某与陈某原是父子关系。陈某某今年50多岁,从事多年兽药、饲料销售及技术顾问工作,在业内小有名气。2012年其子陈某中专毕业后,一直赋闲在家,期间有人建议说:你儿子一直在家这么闲着也不是办法,不如让你儿子跟你一起去做兽药、饲料生意。陈某某感觉这个主意不错,于是他利用自己在业内的人脉给儿子找了一份销售兽药的工作。同时他又想儿子既然做销售工作,自己在业内又有些关系,不如利用这些身份自己生产一些产品进行销售,这样会更赚钱。于是,陈某某从济南、潍坊市场上购买了某药品原粉、生产设备,印制了包装袋,并私自冠名为某名称兽药,在家中生产并进行对外销售。陈某某父子两人没想到自己生产的兽药刚开始销售就出了事故。

  3月19日,陈某某之子陈某迫于压力主动到曹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如实交待了其犯罪经过。至此一起特大制、售伪劣兽药案告破。

  目前,徐大伟等四家养殖户全部获得了经济补偿,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陈某被取保候审,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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