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9日,农业部发布做好畜禽屠宰职责调整过渡期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地畜禽屠宰监管职责调整进展情况,加强对过渡期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确保农业部门畜禽屠宰管理职能和措施限期到位。
为确保畜禽屠宰监管职责调整过渡期间工作联络和信息畅通,自2014年1月起,实行畜禽屠宰监管职责调整月报制度,每月5日前报送截止上月底的工作进展情况,包括省、市、县三级职责调整相关的政府文件、会议纪要、编制部门“三定”方案等文件材料。重大情况随时报送。
微评:虽然2013年底,商务部与农业部已完成了生猪屠宰监督管理职责移交工作,但基层具体职责调整过渡期至少将贯穿整个2014年。据相关工作安排,省、市、县三级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调整工作,原则上分别于2014年6月底、9月底和年底前完成。职责调整过渡期间,畜禽屠宰监管责任仍由原系统承担,亦即商务部目前仍是负畜禽屠宰监管责任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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