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香港食安中心网站讯,经修订的《进口野味、肉类、家禽及蛋类规例》(第132AK章)(《规例》)将于12月5日生效,以规管禽蛋的进口,进一步保障香港免受禽流感的威胁。食物安全中心发言人表示,鉴于来自受感染禽鸟的蛋可能含有禽流感病毒,政府通过规管禽蛋进口以加强防控禽流感,市民的健康可得到进一步的保障,这亦与国际间的规管安排一致。在新的规管安排下,任何人把禽蛋输入香港,必须出示获食环署署长认可的来源地发证单位所发出的卫生证明书,证明有关禽蛋适宜供人食用;以及获食环署卫生主任给予的书面准许及已向该署提供相关的禽蛋入口资料,以便食物安全中心能够追踪禽蛋的实际进口情况及进行抽查,以保障食物安全及公共健康。
香港规管禽蛋进口条例12月5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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