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日报:9月起广东梅州城区活禽全面实施生鲜上市

2020-05-25来源:《梅州日报》文章编辑:小琳评论:[点击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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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8日,广东省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梅州市推进城区活禽经营限制区工作方案》,方案指出2020年9月起,在梅州城区严格落实活禽经营限制区相关规定,全面实行活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
 
 
  5月18日广东省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梅州市推进城区活禽经营限制区工作方案》。
 
  《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在2020年8月31日前,全面完成活禽经营限制区划定及禽肉配送链条建立等前期准备工作。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屠宰厂(场)建设,在屠宰厂(场)建设尚未完成前,相关企业负责做好禽肉保障供应。2020年9月起,在梅州城区严格落实活禽经营限制区相关规定,全面实行活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
 
  为进一步有序推进梅州城区活禽经营限制区工作,结合疫情防控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实施。目前已完成调查摸底阶段。5月起开始实施规划建设、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阶段。
 
  《方案》还明确了梅江区、梅县区人民政府、市食安办、农业农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住建(城管)部门等单位的职能分工,共同推进城区活禽经营限制区工作。
 
  相关部门要依职责依法加强监管。农业农村部门要强化对家禽屠宰厂(场)监督管理,督促家禽屠宰厂(场)严把活禽进货关,落实严格的检疫检验措施;按规定对经检疫并符合规程标准的家禽产品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生鲜禽肉产品入市后的质量安全监管,督促禽肉产品经营者严格落实索票索证制度,确保禽肉产品来源合法和可追溯。住建(城管)部门要加大对城市街边、公共场所等非经营区从事活禽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
 
  家禽屠宰企业方面,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肉品质量安全体系和可追溯体系,落实无害化处理、消毒、质量控制和溯源管理等制度。此外,配备冻库等硬件设施,配足有资质的检验检疫技术人员,对屠宰的家禽及其肉品实施检验检疫,并对检验检疫合格的禽肉产品加封企业标识,确保禽肉产品来源可溯、质量安全。同时,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完善禽肉配送物流体系,搭建起集中屠宰经营交易场与超市、肉品市场、市民之间畅通的配送渠道,运用冷链配送、生鲜配送、生鲜批零、网上销售等各种形式,尽可能满足市民的消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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