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2022年度全省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假劣兽药查处情况的通报
2023-03-17来源:山东省畜牧兽医局文章编辑:小琳[点击复制网址]
关于2022年度全省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假劣兽药查处情况的通报

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有关市畜牧兽医中心:
2022年,省畜牧局先后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第一次假劣兽药查处的通知》(鲁牧饲药发〔2022〕6号)、《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第二次假劣兽药查处的通知》(鲁牧饲药发〔2022〕18号),对2021、2022年度监督抽检中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产品进行部署查处。
各市畜牧兽医执法、监管部门密切配合,对被抽样单位进行现场核查,依法依规对涉案单位实施行政处罚。监督抽检工作在生产、经营两个环节进行,不合格产品共涉及15批次产品,13家兽药生产企业(省内4家、省外9家),11家兽药经营企业,实施执行行政罚没款24.3853万元,其中:济南市对济南新诚信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兽药经营企业)执行没收违法所得11000元并处货值5倍罚款106300元,合计117300元的行政处罚。现将处罚情况通报如下(见附件)。
全省各兽药生产、经营企业要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按照国家兽药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全面落实生产、采购、储存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畜禽养殖场(户)严格履行养殖主体责任,落实兽药安全使用规定,规范采购、使用兽药。各级监管和执法部门进一步强化监管、严格执法,推动全省兽药行业高质量发展,更好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附件:2022年度全省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假劣兽药查处情况汇总表
2022年度全省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假劣兽药查处情况汇总
责令停止经营涉案兽药,并给予当事人以下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四百八十元整(480 元整);2.处违法经营劣兽药货值金额2倍的罚款一千二百元整(1200 元整)。罚没款共计一千六百八十元整(1680 元整)。行政处罚已执行完毕。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劣兽药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600元;2.并处货值2倍罚款1200元。行政处罚已执行完毕。
责令停止经营涉案兽药并给予当事人以下处罚决定:1.没收未出售涉案兽药17袋;2.处违法经营劣兽药货值金额2倍的罚款四千八百元整(4800元整)。行政处罚已执行完毕。
责令停止经营涉案兽药并拟依法给予当事人以下处罚决定:没收未出售涉案兽药,并处货值2倍罚款568元。行政处罚已执行完毕。
责令停止经营假兽药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1.没收假兽药304支;2.没收违法所得1064元;3.并处货值2倍罚款4000元。行政处罚已执行完毕。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1600元,处以罚款3200元,共计罚没款4800元。行政处罚已执行完毕。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250元,处以罚款500元。行政处罚已执行完毕。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收入94.50元,并处罚金205.50元。行政处罚已执行完毕。
责令立即停止经营劣兽药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1.没收劣兽药113袋;2.没收违法所得11000元;3.并处货值5倍罚款106300元。行政处罚已执行完毕。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罚款28434元,没收违法所得2688元。行政处罚已执行完毕。
责令停止经营涉案兽药,并依法给予当事人以下处罚决定:1.没收未出售涉案兽药159 瓶;2.没收违法所得一千一百一十三元整(1113 元整);3.处违法经营劣兽药货值金额2倍的罚款三千三百六十元整(3360元整)。罚没款共计四千四百七十三元整(4473 元整)。行政处罚已执行完毕。
责令潍坊凯牧森药业有限公司停止生产违法产品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1.没收未销售的违法产品76袋,规格为100克/袋;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7628元;3.罚款人民币53568元;罚没款共计人民币71196元(柒万壹仟壹佰玖拾陆元)。行政处罚已执行完毕。
经青岛市农业农村部门调查,新兴药业没有销往被抽样单位的追溯记录,青岛新兴药业有限公司表示未向被抽样单位吉林公主岭丰庆兽药店销售被抽样产品,提出被抽样产品不是自己产品的申诉,被抽样单位吉林公主岭丰庆兽药店提供了没有从新兴药业和其经销商进货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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