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英农业15日午间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政府补贴资金520万元。
公司表示,按照有关规定,上述补贴款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并计入公司2014年度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该项资金的取得将对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政府补贴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英农业”)于2015年1月15日午间披露了《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政府补贴的公告(一)》(公告编号2015-00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事后的审核要求,关于上述公告的披露日期、2014年三季度预计2014年度业绩时是否考虑了本次补贴及本次补贴的账务处理日期,现对此补充说明如下:
公司于2014年11月向河南潢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开区管委会”)申请政府补贴,实际拨付到账日期为2014年12月30日。由于收到补贴后,未有正式政府补贴文件,不符合深交所对公告披露时需提交相应报备文件的要求,经协调,公司于近日取得正式补贴文件后,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在第三季度预计2014年度业绩时,虽考虑到向经开区管委会提出补贴申请,但由于到账时间及金额的不确定性,因此未将本次政府补贴的520万元的收益涵盖在内。
根据实际收到时间确认,本次政府补贴实际收到日期为2014年12月30日,因此确认为2014年度损益。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政府补贴的公告(一)》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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