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让治污成为养殖户的自觉行动

2015-11-04来源:《中国畜牧兽医报》文章编辑:小琳[点击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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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篇题为《洞庭湖养猪无需扩张:打井几十米都是猪尿》的文章在网上疯狂转载。这是继嘉兴“死猪漂流案”后,养殖业第N次因污染问题被推上风口浪尖。
 
  过去千家万户养殖,猪粪可以用来做肥料自行消化。而近几年来,随着生猪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大,污染问题日益严峻。如果相应的措施跟不上,后果将十分严重。有专家分析,一个年存栏600头的养猪场,每天污水排放达70吨~150吨,一个万头猪场,排污量相当于2.5万人的排污量。
 
  其实,从上个世纪80年代起,我国就陆续出台过不少关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法规条文,比如,1984年的《水污染防治法》;1995年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2014年,国家出台了第一部专门针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法规性文件——《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5年,《新环保法》的出台更是提高了养殖的门槛,不少养殖场(户)也因此退出市场。由此,也可以看出,国家对畜禽养殖污染的防治将一年比一年严。
 
  然而,从媒体的曝光率来看,每年仍有不少养殖污染事件会被称为“头条”,乃至普通市民谈猪场色变,人人都不希望自己的居住地周边有猪场存在。可是,没有猪场行吗?所有人都知道,答案是否定的。从狭义上来说,猪场是养殖户赖以谋生的场所;从广义来说,有猪场才能有猪肉,畜牧生产的“菜篮子”的功能才能得以保障。
 
  因此,不管是从法规来看,还是从民意来看,养殖户都应当把治污放在心头,把措施落到实处。而如何做到这一点,很多猪场已经走在了前列,他们利用现代各种先进设备和技术,不断改良猪场设备,改善猪场环境,让养猪逐渐成为一种“高大上”的工作。
 
  希望每一个养殖户都能有“要猪场,不要污染”的理念,并能将理念化为实际行动,不要让养殖污染年年整治却年年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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