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7日养猪业重要信息汇总

2021-08-17来源:综合报道文章编辑:小琳[点击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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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17日全国外三元价格排行榜


单位:(元/公斤 )

区域
分类
排名 省市 2021-08-16 2021-08-15 较昨日
涨跌
较上周
涨跌
东北
22 辽宁省 14.21 14.03 0.18 -0.31
24 吉林省 14.02 14.16 -0.13 -0.31
27 黑龙江 13.86 13.79 0.07 -0.14
华北
16 北京市 15.04 15.10 -0.06 -0.08
15 天津市 15.06 15.11 -0.05 -0.07
17 河北省 15.02 14.89 0.13 -0.52
20 山西省 14.69 14.84 -0.15 -0.23
25 内蒙古 13.99 13.95 0.03 -0.44

华东

4 上海市 16.19 16.12 0.08 -0.34
6 福建省 15.96 16.05 -0.09 -0.67
3 浙江省 16.35 16.47 -0.12 -0.29
7 江苏省 15.48 15.21 0.27 -0.64
9 山东省 15.45 15.50 -0.05 -0.30
12 安徽省 15.13 15.38 -0.25 -0.47
华中
8 江西省 15.46 15.51 -0.05 -0.49
19 湖北省 14.73 14.82 -0.09 -0.96
11 河南省 15.16 15.12 0.03 -0.50
10 湖南省 15.17 15.35 -0.18 -0.63
华南
2 广东省 16.48 16.50 -0.02 -0.65
5 广西 16.07 16.10 -0.03 -0.10
1 海南省 19.48 19.50 -0.02 -0.02
西北
14 陕西省 15.09 14.96 0.13 -0.02
23 甘肃省 14.09 14.09 0.00 -0.20
28 新疆 12.99 13.08 -0.09 -0.46
西南
13 重庆市 15.10 15.07 0.03 0.01
18 四川省 14.88 14.72 0.16 -0.03
26 云南省 13.86 13.90 -0.03 -0.52
21 贵州省 14.52 14.64 -0.12 -0.44
全国
有2183名信息员
参与本日报价
15.13 15.14 -0.01 -0.35

2021年8月17日全国内三元价格排行榜


单位:(元/公斤 )

区域
分类
排名 省市 2021-08-16 2021-08-15 较昨日
涨跌
较上周
涨跌
东北
21 辽宁省 14.13 14.07 0.06 -0.29
22 吉林省 14.09 14.04 0.04 -0.11
25 黑龙江 13.71 13.45 0.26 -0.59
华北
15 北京市 14.91 14.89 0.03 -0.32
11 天津市 15.28 14.98 0.30 -0.12
18 河北省 14.50 14.44 0.06 -0.52
16 山西省 14.51 14.42 0.09 -0.28

华东

5 上海市 15.68 15.85 -0.16 -0.32
3 福建省 16.01 15.96 0.05 -0.13
2 浙江省 16.15 15.75 0.40 0.00
8 江苏省 15.49 14.94 0.55 0.06
12 山东省 15.09 15.06 0.04 -0.32
10 安徽省 15.29 15.38 -0.08 -0.24
华中
9 江西省 15.39 15.32 0.07 -0.46
19 湖北省 14.50 14.90 -0.40 -1.02
13 河南省 15.00 14.96 0.04 -0.36
7 湖南省 15.56 15.37 0.19 -0.47
华南
1 广东省 16.57 16.27 0.30 -0.30
4 广西 15.70 15.51 0.19 -0.48
西北
20 陕西省 14.47 14.28 0.19 -0.34
24 甘肃省 14.00 13.88 0.12 -0.02
26 新疆 13.24 12.97 0.27 -0.23
西南
14 重庆市 14.93 14.84 0.09 0.29
17 四川省 14.51 14.31 0.20 -0.11
23 云南省 14.07 13.87 0.20 -0.26
6 贵州省 15.67 15.67 0.00 0.00
全国
有335名信息员
参与本日报价
14.94 14.80 0.14 -0.19

2021年8月17日全国土杂猪价格排行榜


单位:(元/公斤 )

区域
分类
排名 省市 2021-08-16 2021-08-15 较昨日
涨跌
较上周
涨跌
东北
21 辽宁省 13.81 13.82 -0.00 -0.29
23 吉林省 13.68 13.79 -0.11 -0.12
25 黑龙江 12.93 12.88 0.05 -0.20
华北
9 北京市 14.73 14.61 0.12 -0.28
12 天津市 14.47 14.00 0.47 -0.67
19 河北省 14.02 13.93 0.09 -0.35
15 山西省 14.20 14.10 0.10 -0.15

华东

3 上海市 15.52 15.70 -0.18 -0.41
1 福建省 16.33 16.17 0.17 0.00
6 浙江省 15.18 15.30 -0.12 -0.52
10 江苏省 14.48 13.81 0.67 -0.15
13 山东省 14.41 14.43 -0.02 -0.41
8 安徽省 14.85 14.74 0.11 -0.15
华中
4 江西省 15.39 15.25 0.14 0.15
16 湖北省 14.10 14.28 -0.17 -0.96
11 河南省 14.48 14.45 0.03 -0.26
7 湖南省 15.10 14.99 0.11 -0.74
华南
2 广东省 16.18 15.79 0.39 -0.41
5 广西 15.33 15.07 0.26 -0.10
西北
17 陕西省 14.08 14.03 0.05 -0.37
20 甘肃省 13.84 13.58 0.26 0.12
24 新疆 13.05 12.62 0.43 -0.17
西南
14 重庆市 14.37 14.31 0.05 0.11
18 四川省 14.08 14.00 0.08 -0.16
22 云南省 13.75 13.39 0.35 -0.20
全国
有307名信息员
参与本日报价
14.49 14.33 0.16 -0.18

新冠疫情、调运受阻 猪价再生变故 南北分化在即


  最近几天,生猪市场再次出现下跌态势,究其原因,进入8月份,全国新冠疫情突变以后,部分严重地区交通管制,为此,很多养猪人担心封村封路会对生猪流通产生影响,担心价格会进一步下跌,便开始了集中抛售的现象。

    另外一则新的通知也引起了大家的恐慌。8月15日以后中南六省要对大区以外的肉猪也再次实施禁运。这样一来,北方主产区的养猪人就更加的恐慌了,因此,北方地区的价格也又再次出现回落。

  不过,我们认为,可能猪价马上就会出现南北分化的现象:

  这段时间南方地区猪价的下跌,主要还是受到北方生猪的不断冲击,尤其是来自于东北地区超大牛猪的冲击市场,那么一旦北方猪源调出受阻,南方猪市可能会出现猪源紧缺的现象,猪价可能会出现反弹;

  但北方地区猪源可能运输中转到外地,以致价格可能会进一步的波动。

  所以,南北市场有可能会出现分化现象。但还是建议养殖户保持理性的出栏节奏,不要过度的压栏,也不要恐慌性的抛售,要做大限度的维持住自己的一点话语权。


广西一农户杀自家猪卖了2千多元,收到10万元天价罚单!


  说起养猪,过去在农村很普遍,喂到过年时宰掉,除了留足自家和亲朋好友的份,同村和周边村的人会主动来买,毕竟是自家喂的,吃得也比较“健康”。可没想到,因为宰了自家养的100公斤大肥猪,卖了2253.24元,却换来市场监管部门10万元的“天价罚单”。家住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那坡县城厢镇者庙村伏仗屯的杨某为此感觉十分冤枉,一纸诉状将市场监管局告到了法院,案件一直打到了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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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1日,笔者从那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对杨某向社会公众销售私自宰杀未经检验、检疫生猪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决定获得法院支持。经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杨某败诉。

  据了解,2019年10月8日,那坡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该县城北农贸市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经营者吴某某猪肉摊台面上摆放的16.29公斤猪肉,无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合格讫印章和定点屠宰企业出具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讫印章,吴某某亦无法提供上述待销售猪肉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执法人员当场将16.29公斤猪肉进行没收。

  经查明,那坡县城厢镇者庙村伏仗屯居民杨某,以30元/公斤的价格,从同镇弄底村某农户家中,收购一头毛重100公斤左右的生猪。在未依法取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有效《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和定点屠宰企业出具有效《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的情况下,杨某在其家中自行将收购生猪屠宰,出肉约75公斤。

  2019年10月8日8时30分,杨某将16.29公斤私宰猪肉交给那坡县城北农贸市场经营猪肉的吴某某,让其以44元/公斤的价格帮忙销售,并约定销售所得归杨某,至当日上午9时18分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扣押该批猪肉前,吴某某未能将该批猪肉销售出去。

  当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杨某进行调查时,杨某无法提供经营猪肉资格的《营业执照》,以及涉案猪肉的进货票据、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也无法提供供货方《营业执照》,以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证明材料。

  据杨某交待,除交给吴某某帮忙销售的16.29公斤猪肉外,剩余58.71公斤的猪肉,他以44元/公斤的价格,销售了51.21公斤给群众,未销售完的7.5公斤猪肉被其带回家食用。统计可知,杨某违法所得共计2253.24元。

  2019年12月19日,那坡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将《那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那市监管听告字〔2019〕106号)现场送达给当事人杨某,其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了听证申请和陈述、申辩意见。2020年1月7日,那坡县市场监管局公开举行听证会,充分听取申请人杨某的陈述、申辩意见。

  那坡县市场监管局认为,杨某在未取得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的情况下,从农户手中收购生猪,并在未取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合格证明》,和定点屠宰企业出具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情况下,私自屠宰收购生猪,并将屠宰后获得的猪肉销售给群众,其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规定和《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规定,属于无证无照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肉类的违法行为。

  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条规定和《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2020年1月19日,那坡县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杨某违法所得2253.24元,并处以10万元的罚款。


2019年到底死了几万头猪? 华佑畜牧股东为此对簿公堂


  新三板挂牌公司华佑畜牧两次业绩公告中披露的死猪数量,前后竟有4万多头的出入,这到底是疏漏还是另有隐情?

  华佑畜牧的二股东与控股股东间产生了争执,并诉诸公堂。证券时报记者深入了解后发现,该公司当年所披露死猪数量超过相关政府部门统计的全县病死猪数量,同时该案件经法院两次审理但仍未得到定论,双方依旧各执一词。

  “多死了”4.78万头猪?

  公开信息显示,“华佑畜牧”为今年6月30日启用的新名称,前用名称为“荣昌育种”。

  荣昌育种总部位于山东滨州,是一家民营种猪育种企业,2014年在新三板挂牌交易。2017年,大北农收购荣昌育种45.61%股权,成为控股股东。2018年,大北农又向荣昌育种增资1.11亿元,持股比例增至73.19%。

  对于2019年出现的巨额亏损,公司年报解释称主要是2019年上半年疫情造成的死亡成本增加、种猪与仔猪销售困难,商品猪在疫情暴发时的低价格,疫情的防控成本显著增加,从而影响公司利润下降较大。

  然而正是这份2019年年报成为了事件的导火索。

  荣昌育种的第二大股东黄蓝创投发现,《荣昌育种2019年半年度报告》显示,2019年上半年,荣昌育种及其全资子公司因疫情影响导致猪群死亡14500只,死亡成本2250万元。但在2020年4月披露的《荣昌育种2019年年度报告》中却显示,公司2019年上半年受重大疫情影响,死亡猪只62313头,全年死亡猪只69963头,导致全年非正常损失5327.98万元。

  也就是说,荣昌育种2019年半年报与2019年年报中的死猪数量出现较大的出入,在年报中披露的上半年死猪数量比半年报中“多死了”4.78万头猪,并且单头猪的损失成本也出现了明显的变化。

  到底死了多少头猪?荣昌育种股东间就此闹翻。

  公司称病死猪自行处理

  法院不予认可

  2020年,黄蓝创投以损害公司利益为由,将大北农、邵根伙、吴文、薛玉辉、杜长龙等告上法庭,要求被告方停止侵权并赔偿荣昌育种经济损失5327.98万元。案件于当年8月立案,并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裁判文书披露的庭审经过显示,原告方黄蓝创投陈述了上述两份年报中死猪数量数据出现出入的情况,诉称公司报告存在伪造虚假披露病死猪数量的情形。同时,还提供了一份滨州市农业农村局开具的证明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数量情况表。

  证券时报记者拿到该份滨州市农业农村局出具的证明,内容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无棣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共无害化处理猪35325头,北海新区6826头。

  而荣昌育种年报所公布的全年死亡猪数量为69963头,黄蓝创投据此认为公司报告存在伪造虚假披露病死猪数量的情形。

  对此,被告方答辩称,荣昌育种公司董事会披露的猪只死亡数据及2019年度管理费用变化情况均为真实,不存在虚假披露问题。黄蓝创投公司所谓的“伪造”“虚增”,实质是对公司统计口径和财务核算口径的不理解和歪曲。荣昌育种公司2019年度全年死亡猪69963头,该项成本系荣昌育种公司经营中实际发生的,不会因为信息披露瑕疵发生任何变化,荣昌育种公司的所谓损失根本不存在。

  记者注意到,被告方答辩中出现了“信息披露瑕疵”的说法。

  被告方提供了一份《山东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反驳,被告方称,根据该管理办法,养殖企业对病死畜禽既可自行处理,也可委托无害化处理厂进行处理。实践中,荣昌育种公司均自行处理死亡猪只,未委托无害化处理厂处理。同时,2019年无棣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处理的猪与荣昌育种公司无关,无法证明2019年荣昌育种公司死亡猪数量。

  然而,法院对于被告方的证明目的不予认可。法院表示,从事畜禽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的单位和个人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对病死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报告畜禽死亡及处理情况的义务。

  法院驳回上诉请求

  真相仍未厘清

  在一审中,黄蓝创投除陈述了上述年报中的死猪数据出入情形外,还指出,根据荣昌育种《荣昌育种2019年年度报告》《荣昌育种2019年绩效说明》,公司2019年管理费用为4581万元,较2018年管理费用766万元,增加了3815万元,增长率为498.29%,但荣昌育种在2019年并不存在重大的业务调整,增加的巨额管理费用不具有合理性。

  对此,被告方称,原告方所依据的两份报告都是财务核算问题,和公司资产损失没有关系。两份报告没有差距,只是说明方式不一致。针对管理费用大幅度增加的问题,是不明疫情的影响,要对猪场进行净化和改造,发生巨额管理费用支出。

  最终法院判定,驳回原告黄蓝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荣昌育种设有监事会,而原告黄蓝创投没有提交证据证明其已书面向监事会提出请求,原告没有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前置程序,其提起诉讼应予驳回。

  换句话说,滨州中院驳回黄蓝创投起诉的理由是其未履行诉讼前置程序,而双方发生纠纷的核心问题并未有定论。

  此后,黄蓝创投再次向上级法院提起诉讼,二审也于近期宣判,维持一审判决。这意味着,荣昌育种2019年猪到底死了多少头、是否存在财务造假等问题仍没有定论。

  死猪核算口径有哪些?

  日前,证券时报记者联系上该事件的相关方进行了解。

  黄蓝创投相关负责人李先生向记者表示,黄蓝创投向华佑畜牧派有一名董事,但该名董事不参与公司实际经营,对死猪数量并不知情。在2019年年报公布后,黄蓝创投针对相关问题向华佑畜牧发去问询函,但该份问询函至今都未得到回复。

  据了解,黄蓝创投对华佑畜牧持股比例为11.76%,其股东方包括滨州当地大型民企中喜控股集团,以及具有国资背景的盈富泰克创投和山东省属国企鲁信集团,后者持股比例接近20%。

  “法院驳回我们的诉讼请求,认为起诉的内部程序不对,但对我们的诉求和这个案件本身来说没有实质性的审理。”李先生表示,接下来,黄蓝创投还将重新起诉。

  对此,记者联系华佑畜牧方面,公司董秘张掖平向记者表示,“这是一个核算口径的问题,并不是2019年上半年就是死亡1万多头那个数量,它是财务账目处理问题,这得是财务专业人士才能明白。”

  记者继续询问一头猪到底有多少种核算方式,张掖平表示她也没办法答复,让记者以官方口径为准,同时以开会为由挂断记者电话。

  随后记者向华佑畜牧控股股东大北农方面致电,该公司董秘陈忠恒向记者表示其本人无法答复。此后记者把相关问题发送至大北农公司邮箱,截至发稿也未得到回复。

  此外,记者查阅了大北农近期公告,未发现其就此事项进行披露。关于事件后续进展,证券时报记者将继续关注。


国务院进一步从政策支持角度为养猪户注入信心 原因为何?


  7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对稳定生猪生产进行部署,要求促进猪肉保供稳价,增强猪肉安全供应保障能力,并提出若干配套措施。

  其中有一点可以说是深得民意,提出将稳定财政、金融、用地等长效性支持政策,对养殖场(户)和屠宰加工企业不得随意限贷、抽贷、断贷,稳定规模猪场存量,帮扶中小养殖场(户)提升养殖水平。

  国务院进一步从政策支持角度为养猪户注入信心,三年复产工作已经完成,供给也从紧张转为平衡,此举原因为何?

  首先,还是供给端需要稳定,现在产能才刚刚恢复,养殖户保本盈利才能维持生产或扩大生产,如果猪价过低出现亏损,养殖户就没有心情在养猪了,产能就无法维持稳定。所以,要稳定生猪生产,必须采取措施稳定猪价,使养殖户扭转亏损。其次,9月以后,猪肉消费旺季逐渐开启,猪肉需求增加,这需要有充足的供给量做保障,在这样的情况下,更需要稳定供给,稳定养殖户的信心。

  而此前,为稳定养殖户信心、稳定生猪生产,发改委此前也表态,下一步将继续跟踪市场价格,积极开展收储,必要时进一步加大调控调节力度,防止生猪和猪肉价格大起大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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