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诉
大北农收购九鼎科技案再次败诉,
法院判赔3.96亿元及违约金
日前,大北农收购九鼎科技案继一审后二审再次败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外,二审案件受理费539万元,由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收到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湘 06 民初 7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结果如下:
(1)限公司自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杨林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 3.96 亿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 3.96 亿元为基数按每日 0.5‰的标准自 2022 年 7 月 2 日计算至上述股权转让款支付之日止)。
(2)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杨林支付律师代理费 419.76 万元。
(3)一审本诉案件受理费 206.7538 万元、反诉案件受理费 332.09 万元,均由公司负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 538.8438 万元,由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一周阅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