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养殖场暗管排放废弃物,被罚款十万元

2025-02-21来源:澎湃新闻、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文章编辑:小琳[点击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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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2月15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公示显示,涉事单位为都江堰市振鑫生猪养殖场,成都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9月12日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化粪池内养殖废水经埋在地下的水泥管道排入养殖场北侧的红塔埝农灌渠。
 
  经查询《环境影响登记表》,该单位养殖废水应当通过抽灌、担挑等方式排放至农田施肥。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10万元。
 
  另外,在去年11月份,湖北麻城青年鸡场露天存放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鸡粪约70立方米,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排入外环境。该行为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规定显示:向环境排放经过处理的畜禽养殖废弃物,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畜禽养殖废弃物未经处理,不得直接向环境排放。
 
  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参照《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2021年修订版)表100的规定,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麻城市分局对该青年鸡场作出罚款人民币145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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